今日學校開會通過事項如下,
停課標準:
1.如發現一班有一位衛生機關列為疑似病例或可能病例者該班停課十天.
該班授課教師所有授課科目停課十天.
與該病例發病前兩天曾接觸者,或同教室上課者居家隔離十天.
2.如發現兩班或是兩位可能病例者全校停課十天.
3.如經衛生機關認定有擴散之危機,但尚未符合教育部規定時得由
本校因應sars應變小組決議是否停課.
4.各項停課事宜,將於網路公告.
請假事項:
1.本校師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予准假
2.獲居家隔離通知書者.
3.衛生機構列為疑似或可能病例者.
4.本校保健組建議居家隔離或在家休息觀察者.
5.醫療單位證明需住院或在家休息者.
請假程序:
1.合於前項1 2 4款者應於接受隔離後三日內以電話或請他人通報本校保健組,
不需個別請假.
2.保健組於期末考前彙整前項請假條件之學生名單送交註冊組確認學生資料,
即將請假名單分送所屬院系所及任課教師,以為請假之依據.
補課補考
部分停課班及於停課期滿後,由任課教師與學生協調學生補課.
秘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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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