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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ianna (可惡 你給我記著)》之銘言: : 我覺得應該是因為 : 如果那個人沒配偶(7/1死亡) : 表示是以他作為申報納稅義務人 : 1/1~6/30申報單位之所得合併申報 : 因為只有半年 : 所以要減半 : 但是如果有配偶 : 那他死掉之後配偶為申報納稅義務人 : 所以不用在年中就先結算申報 : 而是像平常一樣 在明年度申報 : 所以用的是一整年的扣除額及免稅額 : 感覺很像死者的全年薪資只有他死亡前的那些 : 我覺得應該從為何會有免稅額及扣除額的基本觀點來看 : 是為了減輕負擔 : ...... : 以上是我的觀點 : 希望大家多多指正囉>.< 嗯...我的問題倒不是在為何由配偶合併申報 而是為何扣除額及免稅額以全額計(答案說出來了^^b) 而不去計算到死亡之日為止的日數佔全年的比例 * 該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 (薪資特別扣除額倒無所謂 反正本來就是扣完為止) 我唯一想到的理由是 "政府的白包" ^^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4.200
Division:白包+1 61.230.105.129 12/17
avlen:哈哈哈....包得好 XD 140.119.141.246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