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於二期冷氣施工的電表與讀卡機在施工廠商.學校.監造技師與公正人士共同
實施廠驗通過之後,安排自931206開始分舍區施工並由施工廠商測試冷氣運作
狀況,並視需要作調整;
2.有關冷氣施工,確定無法於十二月十五日前完成驗收,故生輔組將於十二
月中旬造冊簽案辦理本學期冷氣設備費退費事宜,入帳時間將另行公告;
3.有關寒宿冷氣設備費收費事宜,本案簽奉同意後公告實施,若冷氣無法於寒假開始日
完成驗收使用,該筆費用也將擇期簽案退費;我們也能理解同學認為冷氣尚未施工完
畢,而學校就開始收費,同時又是收取不太會使用冷氣的月份,心中必是不平的想法;
4.有關冷氣設備費收費事宜,部分同學認為寒假期間因為未使用,故不宜收費,針對本問
題,個人有以下看法:
若以是否實際使用冷氣月份而言,大概就是四至十一月,合計八個月,若僅收取八個月
費用,須攤提的總數也未改變,平均每個月單價較以十二個月計算為高,學生住宿四
年所繳交的冷氣設備費應該也是一樣(不論以八個月計費或十二個月計費);
生輔組長黃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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