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ahsu (  N ﰩ
看板NCCU02_Eco
標題大學部暑宿申請相關事項
時間Tue May 10 14:42:11 2005
一、申請資格:
1.大學部宿舍新學年度核准住宿之原住宿生。
2.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班學員需借住學生宿舍者。
3.本校各單位(含學生社團)舉辦之短期營隊需借住學生宿舍者。
(寢室不足時需抽籤分配)
4.大四應屆畢業生需暑宿者(須繳保證金1000元)及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
視空床位多寡再提供暑宿名額。(申請暑宿繳費前請先至生輔組排定床位後
再繳費,床位女生限住莊敬一舍、男生自強六舍寢室。)
二、申請方式:
1.大學部宿舍新學年度核准住宿生、大四應屆畢業生需暑宿者、下學年未住宿
之原住宿生,申請人請自行上網填寫『大學部宿舍暑期住宿申請表』,於申
請期限內填寫完成並下載列印簽名後,於繳費期限內逕至出納組繳費(行政
大樓五樓),
申請網址:
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2.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班學員需借住學生宿舍者,請向各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
並請各主辦單位儘速簽准(請先會生輔組)提出住宿申請,俾憑核准後預留床位。
3.本校各單位(含學生社團)舉辦之短期營隊需借住學生宿舍者,請主辦單位事先
簽准活動計劃後(請先會生輔組)提出住宿申請,俾憑核准後安排床位,
床位不足分配時需抽籤決定之。(營隊借住期限自94/07/01日起至94/08/31日止)
4.大學部其他學生申請者,請於94年5月31日至6月4日至生輔組填表、排定寢室
後至出納組繳費,(視各宿舍區空床位狀況,床位不足時不予分配床位。)
三、申請時間:94年5月18日起至5月23日止,
申請網址:
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四、繳費日期:94年5月24日起至5月26日止持繳費單至出納組繳費(行政大樓五樓),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應於94年6月26日前離舍。
五、暑宿住宿期限:
1.大學部學生:自94年6月26日起至94年9月2日止。
2.大四應屆畢業生(含其他):自94年6月26日起至94年8月31日止。
3.暑期進修班及營隊依核准之研習日期為住宿起訖日期(限7、8月間)。
4.現住宿生未申請暑宿者應於94年6月26日當日遷離宿舍。
六、住宿收費標準:
1.大學部(含其他)學生:學期住宿費、冷氣設備費依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繳納,
應屆畢業生須繳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
自強四至八舍(四人房):24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2900元。
自強九舍(四人房):34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900元。
莊敬一至三舍(三、四人房):30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500元
莊敬四至八舍(二人房):350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950元
莊敬四至八舍(四人房):320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650元。
莊敬九舍(四人房):34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900元。
2.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班學員:每人3915元。
3.開學前提前進住之本校學生、短期營隊學員:每人每日100元計(以日計算);
營隊另須繳交保證金10,000元整,活動結束無賠償責任發生時,請檢附繳費
單據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
七、注意事項:
1.暑期住宿經核准並完成繳費者,如不擬住宿,請檢附繳費收據於94年6月24日前
至生輔組辦理退費手續(進修班學員請至各承辦系所辦理),逾期不予退費。
2.凡未申請暑宿仍住宿宿舍者一經查獲,除應補繳暑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
立即遷離宿舍不得提出異議,同時依學校獎懲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3.新學年度未住宿之暑宿同學、應屆畢業生,請於8月31日前搬離寢室,
房間內打掃乾淨,逾期個人物品未搬離者,一律視同廢棄物拋棄處理,
同學不得異議,繳交之保證金1000元沒入不予退還。
4.新學年度核准住宿舊生請於94年9月3日起遷入新寢室住宿。
5.暑期住宿寢室之分配由生輔組依當年度暑宿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各舍區舍顧協助辦理,請依生輔組核准之暑宿寢室繳費及進住。
學務處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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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ngelahsu 來自: 140.119.46.33 (05/1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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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ustdream:暑宿兩個月為什麼要收二分之一的錢啊...140.119.200.246 05/10
推 Justdream:好貴喔而且只到九月2號也很怪140.119.200.246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