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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1.大學部宿舍新學年度核准住宿之原住宿生。 2.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班學員需借住學生宿舍者。 3.本校各單位(含學生社團)舉辦之短期營隊需借住學生宿舍者。 (寢室不足時需抽籤分配) 4.大四應屆畢業生需暑宿者(須繳保證金1000元)及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 視空床位多寡再提供暑宿名額。(申請暑宿繳費前請先至生輔組排定床位後 再繳費,床位女生限住莊敬一舍、男生自強六舍寢室。) 二、申請方式: 1.大學部宿舍新學年度核准住宿生、大四應屆畢業生需暑宿者、下學年未住宿 之原住宿生,申請人請自行上網填寫『大學部宿舍暑期住宿申請表』,於申 請期限內填寫完成並下載列印簽名後,於繳費期限內逕至出納組繳費(行政 大樓五樓), 申請網址: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2.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班學員需借住學生宿舍者,請向各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 並請各主辦單位儘速簽准(請先會生輔組)提出住宿申請,俾憑核准後預留床位。 3.本校各單位(含學生社團)舉辦之短期營隊需借住學生宿舍者,請主辦單位事先 簽准活動計劃後(請先會生輔組)提出住宿申請,俾憑核准後安排床位, 床位不足分配時需抽籤決定之。(營隊借住期限自94/07/01日起至94/08/31日止) 4.大學部其他學生申請者,請於94年5月31日至6月4日至生輔組填表、排定寢室 後至出納組繳費,(視各宿舍區空床位狀況,床位不足時不予分配床位。) 三、申請時間:94年5月18日起至5月23日止, 申請網址: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四、繳費日期:94年5月24日起至5月26日止持繳費單至出納組繳費(行政大樓五樓),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應於94年6月26日前離舍。 五、暑宿住宿期限: 1.大學部學生:自94年6月26日起至94年9月2日止。 2.大四應屆畢業生(含其他):自94年6月26日起至94年8月31日止。 3.暑期進修班及營隊依核准之研習日期為住宿起訖日期(限7、8月間)。 4.現住宿生未申請暑宿者應於94年6月26日當日遷離宿舍。 六、住宿收費標準: 1.大學部(含其他)學生:學期住宿費、冷氣設備費依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繳納, 應屆畢業生須繳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 自強四至八舍(四人房):24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2900元。 自強九舍(四人房):34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900元。 莊敬一至三舍(三、四人房):30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500元 莊敬四至八舍(二人房):350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950元 莊敬四至八舍(四人房):320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650元。 莊敬九舍(四人房):34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總計3900元。 2.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班學員:每人3915元。 3.開學前提前進住之本校學生、短期營隊學員:每人每日100元計(以日計算); 營隊另須繳交保證金10,000元整,活動結束無賠償責任發生時,請檢附繳費 單據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 七、注意事項: 1.暑期住宿經核准並完成繳費者,如不擬住宿,請檢附繳費收據於94年6月24日前 至生輔組辦理退費手續(進修班學員請至各承辦系所辦理),逾期不予退費。 2.凡未申請暑宿仍住宿宿舍者一經查獲,除應補繳暑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 立即遷離宿舍不得提出異議,同時依學校獎懲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3.新學年度未住宿之暑宿同學、應屆畢業生,請於8月31日前搬離寢室, 房間內打掃乾淨,逾期個人物品未搬離者,一律視同廢棄物拋棄處理, 同學不得異議,繳交之保證金1000元沒入不予退還。 4.新學年度核准住宿舊生請於94年9月3日起遷入新寢室住宿。 5.暑期住宿寢室之分配由生輔組依當年度暑宿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各舍區舍顧協助辦理,請依生輔組核准之暑宿寢室繳費及進住。 學務處公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6.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6.33 ※ 編輯: angelahsu 來自: 140.119.46.33 (05/10 14:42) ※ 編輯: angelahsu 來自: 140.119.46.33 (05/10 14:42)
Justdream:暑宿兩個月為什麼要收二分之一的錢啊...140.119.200.246 05/10
Justdream:好貴喔而且只到九月2號也很怪140.119.200.246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