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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對象: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台就學之僑生(不含研究生、延修生、緬甸自費 生)。 申請日期:94年9月13日至9月28日。 申請方式:請自行上網http://osa.nccu.edu.tw/oversea/doc_oversea_s1_2.doc下載申 請表格或至僑輔組領取,填妥後需親自將申請表送至僑輔組初審。 檢附證件: 1、正式海外財務證明或清寒證明。 2、家長在台定居,其上年度經核定符合綜合所得稅證明或稅捐單位證明其全戶年度所得 清單影本。 3、二年級以上者,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及格,操行平均80分以上之成績單。 補助金額:每月新臺幣2,800元計,按月支給,支給年限為1年(94年9月至95年8月,但應 屆畢業生至95年6月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