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
*大學部宿舍現住宿生,申請同學請於申請期限內自行上網至『學士班寒假住宿申請系統』
提出申請。
*各學生社團舉辦之寒假營隊需借用學生宿舍住宿者應事先簽准,並由各主辦單位於申請
期限內向生活輔導組申請床位,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0元整。
(寒假期間原住宿同學物品均置放原寢室,營隊活動請儘量安排暑假期間舉辦)。
2.申請網址:政大首頁-在校學生-生活輔導組-線上服務-點選住宿服務
或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3.申請期限:94年12月12日(星期一)至12月16日(星期五)24:00止,逾期未上網提出
申請者,視同寒假不住宿,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請寒假住宿。
4.寒假住宿期限:
寒宿學生:自95年1月16日(星期一)起至2月11日(星期六)上午八時止。\
學生社團舉辦之寒假營隊:自95年1月16日(星期一)起至1月27日(星期五)止。
95年1月28日起至2月11日止,為春節假期及配合開學前宿舍區環境清潔整理,
不開放營隊借住。
5.寒假遷出日期:自95年1月14日(星期六)起至95年1月15日(星期日)下午21時止。
6.開學遷入日期:自95年2月11日(星期六)上午八時起開始遷入。
7.繳費及公告住宿名單:
*繳費:自94年12月19日(星期一)至23日(星期五)每日上午九時起至下午五時止,至行政
大樓五樓總務處出納組繳交住宿費,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住宿名單:95年1月5日(星期四)於各舍區公告核准住宿名單。
8.住宿收費標準:
*大學部學生寒假住宿費暨冷氣設備費依學期住宿費四分之一數額繳納
*自強四至八舍﹝四人房):1225元、冷氣設備費225元共1450元。
*自強九舍﹝四人房):1725元、冷氣設備費225元共1950元。
*莊敬一至三舍(三、四人房):1525元、冷氣設備費225元共1750元。
*莊敬一至三舍(六、八人房):1100元、冷氣設備費225元共1325元。
*莊敬四至八舍﹝二人房):1750元、冷氣設備費225元共1975元。
*莊敬四至八舍(四人房):1600元、冷氣設備費225元共1825元。
*莊 敬 九舍(四人房):1725元、冷氣設備費225元共1950元。
*學生社團舉辦之寒假營隊學員:每人每日住宿費以100元計算【按日計算】。
9.注意事項:
(1)申請寒假住宿之同學,以留住原寢室為原則,必要時須與營隊同學同住一室,住宿名
單以各舍區公告為準。未申請寒宿之同學,其貴重物品由個人妥善處理外,其餘個人物
品自行置放於原衣櫃及書桌抽屜內,黏貼生輔組所提供之封條,唯書桌桌面及床面應淨
空清理乾淨。
(2)未按規定申請寒宿仍住宿者,一經查獲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依規定勒令退宿處分。
(3)如有特殊需求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僑外生檢附機票證明),逕至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繳費。申請延遷同學原床位如已安排營隊住宿,由宿舍教官或舍顧自行調配,同學不
得提出異議。
(4)延遷申請時間:95年1月2日至1月6日下午17時止,逾期不受理申請。
(5)申請延遷期限及收費標準:自95年1月16日起至1月18日止,收費比照營隊收費每人每
日新台幣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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