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2_Ec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四生請注意 你們的畢業標準中規定 至少需修習12學分的系選修學分 亦即必須修開課單位為「經濟系」的選修科目至少12學分以上 外系開的同名稱科目不予承認 學年選修科目未修上學期不得修下學期 尚未達到此標準的同學....你們還有9學分的機會 下學期將會開設一學期的選修科目為: 1.林祖嘉老師 計量經濟學(二) 二234 --老師說不檔上學期..因此沒修過上學期的 也可以修 2.陳鎮洲老師 管理經濟學 五123 3.毛維凌老師 資訊與網路經濟學 五567 以上三科...完全沒有衝到大四的必修科目時間 所以再無法修達12學分的同學 只能延畢 沒有轉圜的餘地 謝謝 經濟系辦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