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生請注意
你們的畢業標準中規定 至少需修習12學分的系選修學分
亦即必須修開課單位為「經濟系」的選修科目至少12學分以上
外系開的同名稱科目不予承認
學年選修科目未修上學期不得修下學期
尚未達到此標準的同學....你們還有9學分的機會
下學期將會開設一學期的選修科目為:
1.林祖嘉老師 計量經濟學(二) 二234 --老師說不檔上學期..因此沒修過上學期的
也可以修
2.陳鎮洲老師 管理經濟學 五123
3.毛維凌老師 資訊與網路經濟學 五567
以上三科...完全沒有衝到大四的必修科目時間
所以再無法修達12學分的同學 只能延畢 沒有轉圜的餘地
謝謝
經濟系辦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