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2_Ec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tarmiss (有志者事竟成阿)》之銘言: : 附註: : 毛維凌老師曾經開過社科院通識 : 名稱為「資訊經濟」 2學分 : 經向毛老師求證後 : 他說該門課的內容與深度跟「資訊與網路經濟學」不同 : 且科目名稱不同..同學選課不會造成重複修習 : 同學們可以考慮 : 系辦 敬上 同學們可以考慮的意思是? 1.可以考慮修「資訊與網路經濟學」當作系上選修,抵系上選修12學分的意思嗎? 2.那毛老師開的「社科院通識」的「資訊經濟」算不算在通識學分裡? 還是不認列呢? (90學年起以跨學系為原則) (我認為:此通識開在「社科院」不是開在「經濟系」,希望可以認列)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7.103
puresoul456:應該是不算選修 01/05 23:15
starmiss:算通識學分 01/06 08:36
starmiss:我說的可以考慮是指..已經修過資訊經濟的同學 01/06 08:36
starmiss:仍可以考慮修資訊與網路經濟學...不算重複修習 01/06 08:36
starmiss:還有...資訊經濟不能算是系選修學分喔! 01/06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