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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ufa (聚餐吧 姊妹們)》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91級畢業標準 : 時間: Thu Jan 5 23:12:44 2006 : : ※ 引述《starmiss (有志者事竟成阿)》之銘言: : : 附註: : : 毛維凌老師曾經開過社科院通識 : : 名稱為「資訊經濟」 2學分 : : 經向毛老師求證後 : : 他說該門課的內容與深度跟「資訊與網路經濟學」不同 : : 且科目名稱不同..同學選課不會造成重複修習 : : 同學們可以考慮 : : 系辦 敬上 : : 同學們可以考慮的意思是? : : 1.可以考慮修「資訊與網路經濟學」當作系上選修,抵系上選修12學分的意思嗎? : : 2.那毛老師開的「社科院通識」的「資訊經濟」算不算在通識學分裡? : : 還是不認列呢? (90學年起以跨學系為原則) : : (我認為:此通識開在「社科院」不是開在「經濟系」,希望可以認列) : : 謝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9.147.103 : 推 puresoul456:應該是不算選修 01/05 23:15 : 推 starmiss:算通識學分 01/06 08:36 : → starmiss:我說的可以考慮是指..已經修過資訊經濟的同學 01/06 08:36 : → starmiss:仍可以考慮修資訊與網路經濟學...不算重複修習 01/06 08:36 : → starmiss:還有...資訊經濟不能算是系選修學分喔! 01/06 08:37 其實,我想問的是: 毛老師開的「社科院通識」的「資訊經濟」算不算在通識學分裡? 謝謝助教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7.103
deJMH:助教第一個推文:算通識學分....吧 XD 01/10 01:29
starmiss: 第一個推文:算通識學分....吧 XD 01/10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