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學 生 修 讀 雙 主 修 標 準 表
系 別 接受名額 修 讀 標 準
中國文學系 10名 1.申謮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申請前各學期體育成績及軍訓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5.與系主任面談
6.須修滿本系規定之七十四學分
教育學系 2 名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與系主任面談
歷史學系 不限 1.申請前在原修業學系各學期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者或
申請前各學期「大一歷史」均八十分以上
2.與系主任面談,依成績擇優錄取
附註:申請時隨附五百字以內書面說明,略述申請動機
哲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與系主任面談
政治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體育成績及軍訓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5.公行、外交兩學系加修本系為輔系或雙主修,申請抵免
學分以十學分為限
外交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與系主任面談
社會學系 15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
五以內
2.依學業成績高低及各系申請人數比例擇優錄取
3.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同系級學生前百分之十以內者優先考
慮
財政學系 以不超過2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為原則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公共行政學系 5 名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居同系級前百分之二
十以內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地政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經濟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民族學系 不限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在八十分以上
3.請附五百字以內書面說明。略述申請民族系雙主修之原
因
4.與系主任面談
國際貿易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與系主任面談
金融學系 無
會計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統計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企業管理學系 4 名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
3.大一英文各學期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5.與本系教授面談
資訊管理學系 4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十以內
5.與系主任面談
財務管理學系 4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十以內
2.與系主任面談
風險管理與 10名 1.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保險學系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十以內
4.由系上專任老師三至五人組成審核委員決定
新聞學系 9 名 各學期學業總成績名次均佔其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
十以內
廣告學系 5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若申請人數多於五名時,則以申請者在同系級學生中學
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先後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學系 無
英國語文學系 5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2.通過本系英文筆試及口試
阿拉伯語文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俄國語文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日本語文學系 5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韓國語文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與系主任面談
土耳其語文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法律學系 30名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班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應用數學系 5 名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
十以內
心理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若申請人數多於十名時,則以申請者在同系級學生中學
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先後擇優錄取
資訊科學系 2 名 1.曾修微積分、計算機概論及英文,各學期成績均在七十
五分以上
2.檢附曾修微積分及計算機概論之相關資料
3.參加本系資格考試
筆試科目:微積分及計算機概論
口 試:筆試合格後方可參加口試。筆試佔百分之七
十,口試佔百分之三十
*如有疑問,請逕向各學系辦公室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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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幾乎大家都有這分資料了
但既然說了要po
就不能食言~~(其實是自己玩上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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