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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學 生 修 讀 雙 主 修 標 準 表 系 別 接受名額 修 讀 標 準 中國文學系 10名 1.申謮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申請前各學期體育成績及軍訓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5.與系主任面談 6.須修滿本系規定之七十四學分 教育學系 2 名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與系主任面談 歷史學系 不限 1.申請前在原修業學系各學期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者或 申請前各學期「大一歷史」均八十分以上 2.與系主任面談,依成績擇優錄取 附註:申請時隨附五百字以內書面說明,略述申請動機 哲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與系主任面談 政治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體育成績及軍訓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5.公行、外交兩學系加修本系為輔系或雙主修,申請抵免 學分以十學分為限 外交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與系主任面談 社會學系 15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 五以內 2.依學業成績高低及各系申請人數比例擇優錄取 3.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同系級學生前百分之十以內者優先考 慮 財政學系 以不超過2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為原則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公共行政學系 5 名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居同系級前百分之二 十以內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地政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經濟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民族學系 不限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在八十分以上 3.請附五百字以內書面說明。略述申請民族系雙主修之原 因 4.與系主任面談 國際貿易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與系主任面談 金融學系 無 會計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統計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企業管理學系 4 名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申請前各學期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 3.大一英文各學期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5.與本系教授面談 資訊管理學系 4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十以內 5.與系主任面談 財務管理學系 4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十以內 2.與系主任面談 風險管理與 10名 1.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保險學系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十以內 4.由系上專任老師三至五人組成審核委員決定 新聞學系 9 名 各學期學業總成績名次均佔其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 十以內 廣告學系 5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若申請人數多於五名時,則以申請者在同系級學生中學 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先後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學系 無 英國語文學系 5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2.通過本系英文筆試及口試 阿拉伯語文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俄國語文學系 不限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日本語文學系 5 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韓國語文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與系主任面談 土耳其語文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法律學系 30名 1.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班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應用數學系 5 名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 十以內 心理學系 10名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百分之 二十以內 4.若申請人數多於十名時,則以申請者在同系級學生中學 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先後擇優錄取 資訊科學系 2 名 1.曾修微積分、計算機概論及英文,各學期成績均在七十 五分以上 2.檢附曾修微積分及計算機概論之相關資料 3.參加本系資格考試 筆試科目:微積分及計算機概論 口 試:筆試合格後方可參加口試。筆試佔百分之七 十,口試佔百分之三十 *如有疑問,請逕向各學系辦公室洽詢 -- 雖然幾乎大家都有這分資料了 但既然說了要po 就不能食言~~(其實是自己玩上癮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9.1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