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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seph (假車禍真搶劫~)》之銘言: : 唉~ : 算了!!解決就好了~ : 安安說的好~覺得自己帶賽的時後最好不要出門!!! : ~~ : 我早上跟對方談判的時後... : 真的很想跟他說:講重點... : 也不知道為什麼對方這麼堅持精神上的賠償... : 不過他說我要負民法上的過失責任? 關於這方面, 我已經很久沒唸書了, 有缺漏的部分請其他法律組的指正一下, 民法上的過失,因為民法著重於損害的補償, 所以民法的過失係看「當時客觀情勢上的可預見性或是可避免性」, (刑法上過失就是看主觀上的可預見性, 因為重點在於對於行為人的矯正上) 而客觀情勢上能不能預見?可不可以避免? 一般而言如果沒有例外規定, 通常是以一個善良管理人的標準來看, 也就是說,如果以一個善良管理人在當時可以避免損害的發生, 但是你沒有的話,你就是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必須負上過失責任,就要賠錢啦, 侵權行為的過失責任,原則上就是採這個標準, 以小g的例子來說,我今天不管再怎麼小心, 也沒辦法避免因為陸上小石頭所帶來的影響, 小坑洞的話還可以說怎麼可以沒看到, 小石頭的話未免強人所難, 我是覺得小g沒有過失啦。뀊 -- 山無陵, 江水為竭, 冬雷陣陣, 夏雨雪, 天地合, 乃得與君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