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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標選系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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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系代?這是什麼,可以吃嗎?
A:依照「法律系系學會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系代表為本系學生之法定代表,為當
然之會員代表、監委會成員。對外代表本系
Q:系代是幹麻用的?
A:依照「法律系系學會組織章程」第十九條,系代表依本章程之規定,行使下列職
權:
1 召集並主持會員代表大會。
2 召開監察委員會議,每月至少一次,以督察會務。
3 依其職權,代表本會參與各項相關會議。
4 協助處理本會會員,權利受損之事宜。
所以,阿標說~
一、關於學會的部分
1.運作過程:
a.對於學會的各項行政工作運作,積極主動了解以及監督,促使其能夠有效運
作。
b.對於學會所舉辦的活動,掌握其進度以及流暢度,並督促學會將進度公告讓
系胞們能夠了解狀況。
2.經費運用:
對於學會各項活動收支以及各個系隊的經費補助,在期初大會時,逐一仔細
審查預算,以達最大效用。並在期末時,逐項核對各項收支,是否有浮誇濫
報、或是虧空公款的現象,保障系胞們所繳納之會費以及權益不受損害。
3.學會的傳承:
督促學會,在大一學弟妹進入法律系後,帶領其進入學會,並且做好經驗傳
承的工作,增加共事機會,避免倒會情況發生造成斷層。
二、對外代表法律系
在校內各項會議上,替系胞們發聲,忠實反映系胞們的需求,並且爭取應得的
權利,絕不讓系胞的權益受損。
所以,阿標說~
三、系代行政工作
1.期初、期末或是任何臨時會,必定盡早通知聯絡各班班代、總務或是相關人員
到場,務必使會議能夠順利進行。
2.系隊管理方面:
要求各系隊提出年度或者是一學期的行事曆,並且與各系隊隊長,保持密切聯
繫,了解各系隊的需求,確實掌握各隊狀況,才能夠針對其所提出之預算來做審核
,避免經費的濫用,並使其達到最有效之利用。
四、建立良好的聯絡機制
除了以往BBS上post公告外,另外建立完整的聯絡機制(聯絡網),將學校宣佈
與同學有關的事項(如選課、住宿、措施),做好宣傳,讓同學不因錯失機會喪失
權利。
五、關於監委會
應選四名的監委中,一~二位會邀請上屆學會中或是系代的學長姐擔任,藉由
其經驗,讓監委們能夠對學會運作有更完整的了解,能夠做有更有效的監督。其他
成員邀請大一對於學會運作關心系胞擔任。並且落實監委會定期開會,以達到確實
監督學會之功效。
以上,是我的政見。我沒有華麗的口號和文宣,但是我有最大的誠意為大家服務;
我也沒有豐富的經驗,但我會努力虛心學習,希望能夠幫大家解決對系上所有問題
,也希望大家能夠給我這個機會。
系代表候選人 法制一 嚴翊軒
投票時間:92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點至下午4點
地點:綜合大樓
資格:法律系大學部學生
請記得攜帶學生證踴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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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阿柏任:)
※ 編輯: childrenA 來自: 210.85.186.92 (05/23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