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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40.119.218.85/qrycourse/schmPrv.jsp?yy=92&smt=1&num=601098&gop=00&s=1&tea=601028 課程目標 民法債編總論為民事財產法中最基本與最重要之部分。本課程將以淺顯且具代表性之事例循序漸進說明,以理解財產法之理念,建立正確之思考模式。 課程大綱 總論 第一章 債之意義與分類 第一節 債之意義 第二節 債之分類 一、以發生原因區分 二、契約上之義務與債權(債務) 三、以內容區分 四、種類之債與「特定」 第三節 債之標的 第四節 債權與請求權/物權 第一編 債之發生原因 第一部 契約 第一章 契約關係總論  第一節 契約之意義  第二節 契約之規範  第三節 契約之分類 一、典型契約╱非典型契約 二、雙務有償契約╱片務無償契約 三、一時性契約╱繼續性契約 四、預約與本約 五、好意施惠關係 第二章 契約之過程與契約法  第一節 契約成立前 一、契約之交涉 二、契約交涉之中斷 三、締約過程中之資訊提供義務  第二節 契約之成立 一、意義 二、要約與承諾 三、隔地者間之契約的成立 四、對話者間之契約的成立 五、拍賣╱招標之契約的成立 六、以其他方法成立之契約 (一) 意思實現 (二) 要約交錯 八、懸賞廣告與優等懸賞廣告 第三章 契約存續中之關係  第一節 序說  第二節 雙務契約之債務上的牽連性 一、牽連性 二、成立上之牽連性  第三節 履行之牽連性 一、同時履行抗辯權 二、要件 三、效果 四、行使方法  第四節 存續上之牽連性(危險負擔) 一、問題點 二、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 三、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 四、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 五、原始不能之再檢討  第五節 情事變更原則  第六節 為第三人利益之契約 一、規定之抽象性 二、與一般契約之差異 三、其他效果 四、判斷標準 第四章 契約之解釋 第一節 解釋原則與方法 第二節 定型化契約 第五章 契約之終了 第六章 解除  第一節 意義與功能  第二節 要件  第三節 履行遲延時之解除 一、要件 二、解除之方法 三、效果 四、解除權之消滅  第四節 給付不能之解除  第五節 不完全給付之解除 第六章 契約結束後之關係 第二部 侵權行為 第一章 序說  第一節 侵權行為制度之目的與功能 一、意義 二、被害人之救濟 三、侵權行為之遏止  第二節 侵權型違法之架構 一、一般侵權行為與特別侵權行為 二、侵權行為之特別法 三、一般侵權行為之架構 第二章 一般侵權行為之要件  第一節 故意╱過失 一、何謂過失 二、過失概念之公式化 三、過失之判斷標準 四、過失之認定 五、過失之推定 六、過失責任原則之例外 七、故意  第二節 權利之侵害 一、趨向 二、具體例(物權、債權、生命、身體、公害、生活妨害、身份 權、名譽、隱私權、其他人格法益、營業權、不當訴訟等)  第三節 違法性與阻卻違法事由 一、意義 二、正當防衛╱緊急避難 三、被害人之允諾 四、正當行為 五、自助行為 第四節 損害  第五節 因果關係 一、相當因果關係 二、事實因果關係 第六節 責任能力 第三章 侵權行為之效果  第一節 問題點  第二節 損害之金錢評價 一、財產上損害(物╱財產權) 二、財產上損害(身體╱生命) 三、精神上損害  第三節 損害賠償範圍  第四節 損害賠償請求權人 一、被害人本人 二、被害人死亡  第五節 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一、制度之意義 二、「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之意義 第四章 特殊侵權行為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雇用人責任(企業責任)  第三節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 第四節 公務員之侵權責任(與國賠法之關係)  第五節 定作人責任  第六節 動物占有人責任  第七節 危險責任 一、商品製造人責任 二、車輛駕駛人責任 三、危險製造人責任  第八節 共同侵權行為 一、共同侵權行為理論之迷思 二、制度之意義 三、成為問題之加害類型 (一) 複數加害人之侵權行為 (二) 第一八五條之架構   四、具體例   五、判例與學說   六、共同侵權行為之效果 (一) 連帶負責之意義 (二) 加害人間之求償 第三部 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 第一章 無因管理  第一節 意義  第二節 要件  第三節 效果  第四節 準無因管理 第二章 不當得利  第一節 不當得利之類型 一、一般之不當得利 二、不當得利類型論  第二節 要件 一、受益?損失?因果關係 二、無法律上原因 三、具體例  第三節 效果 一、侵害型 二、給付型  第四節 特殊不當得利 一、道德上義務之給付 二、非債清償 三、期限前清償 四、不法原因給付 (一) 意義 (二) 要件 (三) 效果 (四) 與其他請求權之關係 (五) 但書之意義 第二編 債之共通事項 第一章 債之履行與其他債之消滅原因 第一節 清償 一、意義 二、清償人 三、清償相對人 四、清償之時與地 五、清償內容 六、清償之效果(抵充) 七、清償之提供與受領遲延 第二節 抵銷 一、法定抵銷制度 二、成立要件 三、抵銷之效果 四、抵銷之擔保效力 五、抵銷與查封/抵銷之預約 第三節 其他債之消滅原因 一、提存 二、代物清償 三、債之變更 四、免除 五、混同 第二章 債之強制實現與保全 第一節 債之效力與強制履行 一、債之效力 二、不得強制之債 三、強制實現之方法 第二節 金錢債權之保全制度 一、責任財產 二、債權人代位權 (一)意義 (二)制度之評價 (三)成立要件 (四)行使上之問題點 三、債權人撤銷權 (一)意義 (二)詐害行為之成立要件 (三)撤銷權人之要件  (四)撤銷權人對抗受益人之要件     (五)撤銷權之行使 第三章 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第一節 債務不履行之類型 一、履行不能 二、履行遲延 三、不完全履行 四、義務之違反  第二節 債務人之可歸責事由 一、可歸責事由之意義與債務不履行之關係 二、代為履行者與履行輔助人之故意、過失 第三節 損害之意義  第四節 損害賠償之效果 一、賠償方法 二、損害賠償範圍之確定 三、賠償額之算定時期 四、損害賠償額之調整 五、損害賠償額之預定與違約金 第四章 多數當事人之債的關係  第一節 連帶債務 一、意義及性質 二、要件 三、效果 (一) 債權人與連帶債務人間 (二)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 (三) 求償之要件與效果   四、不真正連帶債務  第二節 不可分債務 一、總說 二、要件與效果  第三節 複數債權人 一、原則 二、不可分債權 三、連帶債權 第五章 債之移轉  第一節 債權讓與(以意思表示所為) 一、意義 二、債權之讓與性 三、對債務人之保護 四、與第三人之對抗關係  第二節 非依意思表示之債權讓與 一、損害賠償人之求償請求權 二、代位清償人之求償請求權  第三節 債務承擔與營業合併   一、債務承擔 (一) 免責的債務承擔 (二) 併存的債務承擔   二、營業合併 教學助理工作項目 帶領同學閱讀由 T.Weir 翻譯 K.Zweigert, H.Koetz合著 「Introduction to Comparative Law」一書中關於契約與侵權行為部分。 (採三人一組之分組負責方式進行。分組與教材於開學第一週交代) 各組每學期需就指定部分繳交兩篇讀書報告。(撰寫方式與繳交期限於第一次上課說明) 課程要求/評分標準 一、上課中除發問與進行共同討論外,請勿私下交談。並請確實做好預習與複習功課。 二、評分標準 (一)期中考與期末考各佔44%。 (二)課輔之書面報告各次佔6%(各組成員之成績相同。課輔報告評分標準區分為A、 B、C、D四級,依次各佔學期總成績6%、4%、2%、0%之分數。 亦即,該組即使繳交報告,但得到D者,同組同學將無法取得該次報告之分數; 未繳交者亦同)。 (三)考試方式:以實例題為主。 三、上課積極發問及參與討論者,酌加學期總分。 參考書目 一、依課程大綱進行,無特別指定之教科書。 二、參考書籍:王澤鑑教授有關債編之著作及「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叢書中相關部分等 較易上手。以其為基礎,進階應再參考孫森焱教授、黃立教授、林誠二教授、 邱聰智教授等所著債總之教科書。另陳自強教授「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一書, 對於連接民總與債總之契約部分,亦值參考。 三、專書、專論與實務見解部分,將於課堂之講解中提及說明,屆時在請同學自行蒐集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30.11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