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sty (幸福進行曲) 看板 A_Philosophy
標題 很重要~~關於大學部修業規定!!
時間 Thu Mar 4 12:31:29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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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學校將於93學年度起重新調整全校的課程結構
內容如下:
一、學士班共同必修(校定通識)學分(28-32學分)
A.基礎語言通識
1.中國語文(4-6學分)
2.外國語文(4-6學分)
B.一般通識:
1.人文學
2.自然科學(生命)
3.社會科學
各4-12學分
二、學士班學分結構
1.各系必修學分不得超過該系畢業總學分數的二分之一
2.各系選修學分佔各該系畢業總學分數的四分之一,由學生自行決定選修本系或外
系的課,但系上必須承認此學分為畢業學分。學程、輔系、雙主修學分內含於四
分之一的選修學分內並採計為畢業學分。
*關於學士班四分之一選修學分,包含校際選課部分。
以上是學校93學年度起施行的新措施。
而本系93學年度學士班修業規定如下:
本系最低畢業學分:128學分
大ㄧ必修課:哲學概論 6學分
理則學 4學分
中國哲學史(一) 6學分
西洋哲學史(一) 6學分
大二必修課:知識論 4學分
中國哲學史(二) 6學分 先修中國哲學史(一)(轉學生不在此限)
西洋哲學史(二) 6學分 先修西洋哲學史(一)(轉學生不在此限)
大三必修課:倫理學 4學分
形上學 4學分
第二外語 4學分 (於修業年限內修畢即可)
以上合計50學分為專業必修科目
修課特殊規定:1.除專業必修科目(共50學分)外,需修習本系開設之選修課程至少
14學分以上。
2.第二外語需修習同一種語文一學年,至少四學分。
本系92學年度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新的修業規定自93學年度起一體適用所有在學學生
(含輔系雙修生),也就是說:現在的大三、大二及大ㄧ的同學均適用新的修業規定;
而確定在今年六月畢業的同學則沿用舊的修業規定。所以現在大ㄧ到大三的同學們,只
要你們修畢上述64個學分(含必修50學分及系上選修14學分),其餘均為選修課程(可
自由選擇本系或外系課程),但多修體育課只承認1學分。
因此涉及同學權益甚廣,請同學務必詳加閱讀,系上將在近日內發放書面資料給同學,
有任何問題或不清楚的地方,請洽系辦官助教,分機62362。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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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太太太爽了 哈哈哈哈 改變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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