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開始是哲學系來找我們辦的,哲學系說他們想要辦聖誕舞會,
想找我們一起合辦,我覺得他們好像滿有誠意的,我就答應了。
哲學系他們本來是找了很多的系,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一個一個的又說不想參加了
所以到最後是只有四個系在辦,分別是政大財管,哲學,社會,和台大的生工
等到我覺得情況不對的時候,要退出已經是來不及了,所以就只好繼續辦下去
想不到大家想參加的意願也不是很高,所以就變成了現在這樣。
舞會的收入1000元,支出了30000,本來是20000的,但是加了餐點之類的就變成30000了
由於預算中並沒有列這一條,所以監委也沒有通過,這筆錢將由我支付。
我認為在這整件事情中,我犯了三個錯,
第一個是沒有經過評估就貿然接下了這麼大的一個活動,
接下來了以後才發現大家參加的意願很低,
第二個是我沒有在發現不對之前及早抽身,反應太遲鈍。
第三個是哲學系把前景說得太好,而我太相信別人,也沒有當機立斷。
唉,我太笨了,也太懦弱了。這是我犯的最大的錯。
剛剛去找過了陳信木老師和系主任了,希望他們能夠指點我看看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
陳信木老師要我釐清我今天賠了這麼多的錢,到底是以學會之名,還是以我自己之名,
你是覺得在幫學會做事呢?還是自己想要辦這個舞會的?
到底是如何,我也不知道,我希望我是在幫學會做事,但是結果並不認同,
因為沒有人來參加就代表不是在為學會做事呀!更何況是花了這麼多的錢
而系主任是認為我在做事的方法上一開始就錯了,不該沒有評估就貿然參加,
況且系學會並沒有編列這筆預算,這樣等同於是自己想要加入的,
學會不用負責,而是我該負責。
其實我認同他們的看法,雖然我很不甘心,
為什麼我做了這麼多的事,做得這麼累了,我還要再賠三萬
就像幫老闆做事還給老闆薪水,唉,我是深深的覺得無力。
但是,我還是認同他們的看法。
明後幾天,我會到各班去,希望大家能給我一點幫助吧,因為坦白說,我需要錢。
幫助我的同學們,我會記住你們的。
最後,曾被我嗆過的監委們,對不起,你們應該知道我是無心的,
我想任何人遇到這種事心情可能都不太好吧,希望你們了解我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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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努力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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