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3_Ara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NCCU01_Arab 看板] 作者: smilelims (死了都要愛..) 看板: NCCU01_Arab 標題: [公告] 七二水災受災戶學生就學補助金 時間: Tue Aug 3 09:15:06 2004 國立政治大學七二水災受災戶學生就學補助金發放原則 一、依據教育部九十三年七月六日台高(四)字第○九三○○八九九四九號書函、 「教育部桃芝颱風受災戶學生慰問金發放原則」及參酌本校「學生急難慰助金 實施辦法」辦理。 二、補助對象:本校九十三學年度在學學士班、碩、博士班學生 (含九十三學年度新生) 三、申請條件:(限七二水災受災戶) (1)房屋全倒:補助新台幣三萬元。 (2)房屋半倒或已不堪居住者:補助新台幣二萬元。 (3)房屋浸水嚴重者:補助新台幣三千元。 (4)父母雙亡且無自用住宅者:補助新台幣八萬元。 (5)父母雙亡而監護人無力撫育者:補助新台幣六萬元。 (6)父母一方死亡者:補助新台幣三萬元。 (7)學生本人重傷者:補助新台幣二萬元。 (8)學生本人輕傷者:補助新台幣三千元。 受災戶學生符合上述條件者,可擇一申請。 四、申請方式: (1)填妥申請書。 (2)七二水災證明文件: A.鄉鎮市村里長開立之受災戶證明文件正本。 B.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C.全戶戶籍謄本。 D.死亡或失蹤證明書。 五、申請時間: (1)自即日起受理申請,備齊文件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 (2)採隨到隨瓣方式受理。 (3)受理申請截止日期:93年10月15日止。 六、審查及核發: (一)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受理申請案件後,即依據本發放原則審查相關證件 並完成初審後,即簽請學務長及校長核定。 (二)符合資格同學請款清冊簽請校長核可後 ,即撥入符合補助資格同學 個人帳戶內。 七、本原則所需之經費,由本校「學雜費收入提撥之就學補助經費」項下支付。 八、本原則簽請 校長核可後施行。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3.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