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結婚了。經過雙方家長的同意,謹訂於民國七十一年元月一日(星期六)下午二時在
台北地方法院舉行公證結婚典禮,恭請
您來觀禮。為響應政府勤儉建國號召,依竊從檢,恕不宴客, 嘉貺懇辭。
您的祝福是最好的賀禮。
○○○
鞠躬
○○○
ps這是應用文課本上的...真的...
--
說我想太多......
你這樣說是因為你根本沒有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6.62.68
※ 編輯: MsJay 來自: 218.166.62.68 (08/25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