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96學年度「華語文教學學程」申請事宜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全校大一(含)以上學生(含碩士、博士),
修習門檻為學年成績每科均需及格。
二、篩選依據:本學程將依大學國文、大學外文、班級排名及
修習動機等作為主要篩選依據。
三、申請期限:96年4月18日至96年5月21日。
四、申請辦法: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學年成績單正本、
修業動機計畫書(以一張A4為限)、外語能力證明(無則免)。
五、錄取人數::40人。
六、錄取名單擬於96年6月15日前公告。
七、詳情請參閱本學程網站
(http://www.la.nccu.edu.tw/mandarin/mandarin.html)。
文學院華語文學程承辦人 潘翠雯
電話:(02)2939-3091 分機6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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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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