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課時間:94年8月23—26日…別忘記喔
(2)選課注意事項:
1.語言課程之分派問題,因有部分同學成績未到,系辦公室目前尚無法進行安排
,只要成績一出來,系辦會立刻進行排序,請先預留一7.8二5.6或二7.8的時段喔。
2.辦公室製作了一張93.94屆同學畢業學分計算認定表,已貼在系辦公室外佈告欄上,
有興趣的同學歡迎至佈告欄查詢,下週將會把表格放在本系網頁上,也歡迎同學上
網查詢。
3.外系生欲修讀本系必修、群修課程者(輔系、雙主修除外),必須事先與授課教師
面談,酌許選修。
4.一學年(兩學期)課程,若只修上學期且未修下學期者,則所修得學分,本系不承
認其在136畢業學分內(語言課程不在此限)。
5.一學年課程,若上學期成績不及格、或未曾修過上學期課程者,皆不得修習下學期
課程。(若為一學年課程,即使上學期成績不及格,下學期電腦亦會自動轉檔該課
程,所以請上學期不及格的學生留意,並於選課作業期間內至系辦辦理退選事宜)
6.選修學分開放外系課程規定
(一)90學年以後入學者,不限制任何科目承認外系16學分,其餘學分必須修習本系
開設之選修課程。
(二)93學年度入學者,畢業總學分數的四分之一(34學分),得由學生自行決定選
修本系或外系課程。
7.低年級不得選修高年級課程。
8.各年級每學期至少須修習之學分數如下:
大一至大三:至少須修習12學分;大四:至少須修習10學分。
9.已取得外系輔系或雙學位資格之民族學系學生,仍應先修習當學年(期)本系各年
級所開之必(群)修課程為主。如未依據此一規定修課,導致延畢或其他畢業資格
認定問題者,應由學生自行負責。
10.體育與軍訓不列入畢業學分。
11.大一必修課[軟體應用導論],請自行上網選修整合開課(星期五-D.5.6/張清為老
師/科目代號000304031)。
12.93學年度起,為配合課程三年一修,民族語言課程取消(一)(二)階段,故各民族
語言(二)94學年度為最後一學年開課,92學年度前入學學生請注意選課問題,以
免未無法畢業。
◎選課作業結束後,請務必自行上網確認選課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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