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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上吳謹瑜老師物權課的學弟妹: 因為老師3/30有事情不能上課,所以由學姐帶大家解題, 地點跟時間都沒有變,老師選了兩個題目,要我先po上來給大家練習, 我想被動的聽學姐解題,如果加上自己思考動手寫題,效果會更好, 所以大家有空先自己動手解解看吧,寫完的下禮拜三就交給我, 當作物權作業的成績, 以下是題目: 一、(增建物之執行) 甲以土地及地上房屋設定抵押權登記給乙,以擔保向乙之借款。 設定前,甲利用土地上之空地修建一游泳池, 並利用房屋旁之空地建一車庫, 另在屋頂搭建一層方屋為倉庫, 但均未辦理保存登記,故亦未為抵押權登記, 問乙行使抵押權時,可否一併拍賣該游泳池、車庫、倉庫? 二、(抵押權人之物上代位權) 設甲因欠乙債務兩百萬元,以己有之房屋為之設定抵押權, 嗣以該屋向丙保險公司投保火險兩百萬元,並因向丁借款一百萬元, 乃將該保險金請求權設定質權給丁,其後抵押之房屋因戊之過失而燒毀, 此際甲乙丙丁戊之法律關係為何? 如果自己唸書有念到不會的問題, 也可以寫信給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9.236
anewbie:恍然大.....嗚..... 202.178.207.8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