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ewbie:恍然大.....嗚..... 202.178.207.8 03/26
給上吳謹瑜老師物權課的學弟妹:
因為老師3/30有事情不能上課,所以由學姐帶大家解題,
地點跟時間都沒有變,老師選了兩個題目,要我先po上來給大家練習,
我想被動的聽學姐解題,如果加上自己思考動手寫題,效果會更好,
所以大家有空先自己動手解解看吧,寫完的下禮拜三就交給我,
當作物權作業的成績,
以下是題目:
一、(增建物之執行)
甲以土地及地上房屋設定抵押權登記給乙,以擔保向乙之借款。
設定前,甲利用土地上之空地修建一游泳池,
並利用房屋旁之空地建一車庫,
另在屋頂搭建一層方屋為倉庫,
但均未辦理保存登記,故亦未為抵押權登記,
問乙行使抵押權時,可否一併拍賣該游泳池、車庫、倉庫?
二、(抵押權人之物上代位權)
設甲因欠乙債務兩百萬元,以己有之房屋為之設定抵押權,
嗣以該屋向丙保險公司投保火險兩百萬元,並因向丁借款一百萬元,
乃將該保險金請求權設定質權給丁,其後抵押之房屋因戊之過失而燒毀,
此際甲乙丙丁戊之法律關係為何?
如果自己唸書有念到不會的問題,
也可以寫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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