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週一(5月9日)在綜院270203教室
時間依然是10:00開始(不是第三節開始唷!)
請各位小隊輔準時參加(遲到或無故不到的依隊輔規則處理)
無法參加的小隊輔請事先向隊輔長說明原因
第二次的小隊輔訓練要討論實習法庭第二題[奇美畢案]
內容是有關憲法上基本權干預的問題與刑事追訴實體真實發現的衝突
請大家先從{憲法}的角度去想想要如何解釋題目(不要求討論其他法領域)
我們下週一邊上課邊請小隊輔發表感想
每小隊至少要有一人發表意見~大家加油嚕!!^^b
我希望下週一的討論可以很輕鬆愉快地進行
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82號解釋(不看也沒關係 看了更好)
課務長 聖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