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CCU03_LawLt 看板]
作者: LeDroit (ANG) 看板: NCCU03_LawLt
標題: [公告] 李聖傑老師刑分期末考
時間: Fri Jun 3 23:03:24 2005
李聖傑老師 刑法分則 期末考
時間:六月十五日 星期三 上午 三、四節
地點:綜合270209(原教室)
考試範圍:原則上是財產犯罪,以老師最後一次上課所說的為準。
對考試時間有任何疑問者,請回信到PTT的信箱,或於下週三(6/8)課堂提出,
並請同學發揮同學愛,把考試時間轉告其他不來上課又不看BBS的同學喔!
以下是老師課堂上提到有關於解實例題的文章,均已放在影印部:
一、待證事項之提出
火燒房子釀巨禍─客體不完全等價錯誤,法學講座,2005年3月。
二、解答時應有的檢驗順序
大難不死─客體不存在的未遂,法學講座,2004年9月。
三、三段論證
一線生機的選擇,台灣本土法學雜誌,2003年2月。
老師說若只是要看如何解題,可以看前面說明部分就好了。
碩一 自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2.188
※ 編輯: LeDroit 來自: 140.119.202.188 (06/03 23: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