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學弟妹先行預習 將於上課時討論 謝謝!!
一、 下列條件下,某甲被警查獲竊盜某乙之機車,被以現行犯逮捕並警詢完畢後,
某甲會被移送何處處理?
(一)、甲係16歲之人。
(二)、甲係19歲之人。
(三)、甲係21歲之現役軍人,在營區內竊盜。
(四)、甲係24歲之現役軍人,在營區外竊盜。
二、 何謂糾問制度?何謂控訴制度?
三、 何謂職權原則(主義)?何謂當事人原則(主義)?何謂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四、 為何有學者稱「刑事訴訟法是憲法的測震儀」?或稱「刑事訴訟法是實用的憲
法」?
五、 我國刑事訴訟法24年之修正、56年之修正及91、92年之修正,有何特徵?
六、 刑事訴訟法之目的強調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所謂「保障人權」,主要是指保
障被告之人權,其理由安在?
七、 司法院釋字第384號解釋將憲法第8條規定「法定程序」,解釋為「實質正當之
法律程序」,在程序法上而言,是何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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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老師與學校而言,考試成績的重要性似乎大於學生人格的完整.
這種制度讓我們學會競爭,卻不了解如何尊重個體:
學會知識,卻不知道如何應用.
編班制度的合理性來自於社會大眾對升學盲目的追求與錯誤的認知.
教育只會教我們如何考試升學競爭.
但學習如果不能成為生活的一部份,為什麼我們還要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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