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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試看了一下新聞 不管是平面或電子媒體 幾乎都充斥著爆料與反爆料、抹黑與反抹黑 可能是因為期末考陷得太深了 突然有一種想法 不知姜老師的那一整套舉證責任之原則及數個重要理論(具體化義務、擬制自認...) (當然其他老師也有相關研究) 可否運用在政治上? 我覺得整體的概念還滿像的耶!(老師上課也是有用爆料當譬喻,感覺滿貼切的) 例如 爆料者(應負舉證責任之一方當事人)VS被爆料者(非負舉證責任一方當事人) 及其彼此間之攻擊防禦 如果能把法律理論引進政治實務 除了能大大增加民眾對法律相關概念的認識 自行監督政治人物之言行 形成真正之理性輿論壓力及是非判斷 也是幫司法程序設計個前階段控制 對「減緩政治訟源、減輕法官負擔、減少司法資源浪費」都會有大大地助益 個人相信 如此,揭弊就可以有一套機制為立即且明確地運作 雙方的政治人物及其背後的支持者就更易被說服 台灣政局可能就會更加穩定 民主也能更加成熟 對社會應該有不錯的幫助吧 以上言論無意偏袒何政治「集團」 僅為期末考壓力下延續的感想 善心人士幫忙引入吧! (應該沒走錯版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5.75
protonted:小朱期末考中毒太深囉~ 06/16 01:35
anewbie:哈哈哈哈哈哈 06/16 05:15
kaoru1984:原po是正妹~~~~ 06/16 09:27
zakijudelo:原PO是正太啦!(拜託別亂造謠啊!) 06/16 11:46
protonted:推原po是正妹~~~~ 06/16 13:46
zakijudelo:上述不符具體化、真實,搞摸索證明?不隨之起舞~呵呵~ 06/1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