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ur ()》之銘言:
: 場地組的工作有下列幾項
: 1.需要有人拿麥克風,單槍,和投影片和買飲料<=不要奶茶(要2個人)
: 2.需要有人去政大的教室寫版書(要1個人)
: 3.到台北各大學張貼海報:台大,政大,師大,東吳,淡江,輔大,世新
: 文化,實踐,海洋,輔仁,銘傳
: (每人選3間,共需4個人
疑惑,這不是分配好了嗎?還是又有了變數!
: 以上各工作,請場地組的同學踴躍參與,大家先搶先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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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權利是一種客觀的存在,無須保留也不能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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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4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