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4_AT-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NCCU04_AT-A 看板] 作者: Nowking (人無信不立!!!) 看板: NCCU04_AT-A 標題: 小考P12-5的CASE C 時間: Fri May 25 00:23:06 2007 解答中 Total income是(10000) 以前年度有利得20000,以前年度所得稅率25% 所得稅利益是5000 很多同學看不懂 因為應該是只可以抵以前年度10000利得的所得稅費用 =10000*以前年度稅率25%=2500的所得稅利益才對 但為何答案是5000? 因為還有tax credit 今天總共有4000的tax credit 如果今年有所得稅費用的話,就可以用來抵稅 那如果今年是損失,像case c這個情形 稅法中可能會有各種不同的處理方式 其中一種就是今年損失無法抵減 那在以前年度已繳納的所得稅範圍內(扣除已經carryback的部分) 給予退稅 用文字敘述好像很難懂 就直接用這題來說 今年損失10000,carryback可以有2500的所得稅利益(退稅) 以前年度所得20000,已經被carryback10000 所以剩10000的所得是已繳納所得稅2500未被退稅的 2500小於tax credit4000,所以這2500也是可以退稅的 (那如果還有30000未被carryback,30000*25%=7500大於4000,這樣就只有4000可以退) 加起來就有5000的所得稅利益 老師說tax credit在損失時其實還有其他處理方式 要看稅法怎麼規定 題目應該要說清楚才對 期中考時題目如果考出來一定會說明 這樣不知同學了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14.9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14.97
PHDavid:謝謝助教... 05/25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