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
新聞已放在遠距(課程討論)
相關其他資料(參考馬老師空大審計學p121-124)(可去馨園拿)
新聞中提到會計師法修正草案所提到的事務所型態為
立法院目前版本:
1.個人(獨資)
2.聯合(合夥)
3.法人
4.合署(like有限責任合夥)
證期局立場:
1.個人(獨資)
2.聯合(合夥)
3.法人
會計師公會所希望:
1.個人(獨資)
2.聯合(like有限責任合夥)
3.法人
4.合署(合夥)
小結
不管會計師公會,其實就只是加2種組織型態-法人、合署,只是會計師公會想玩文字遊戲,
所以在聯合及合署間作互換,以下僅說明合署:
合署-類似有限責任合夥(跟美國還是有不一樣)
-只是一群分享辦公室的會計師,各自獨立執行業務,自行負責
-僅就執行業務負無限責任,對事務所不必負連帶責任
其他
實習課所提到3個法規如下:(參考看看)
1.證券發行財務報告編制準則(★★★)
2.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處理準則(★★★★★)
3.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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