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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 新聞已放在遠距(課程討論) 相關其他資料(參考馬老師空大審計學p121-124)(可去馨園拿) 新聞中提到會計師法修正草案所提到的事務所型態為 立法院目前版本: 1.個人(獨資) 2.聯合(合夥) 3.法人 4.合署(like有限責任合夥) 證期局立場: 1.個人(獨資) 2.聯合(合夥) 3.法人 會計師公會所希望: 1.個人(獨資) 2.聯合(like有限責任合夥) 3.法人 4.合署(合夥) 小結 不管會計師公會,其實就只是加2種組織型態-法人、合署,只是會計師公會想玩文字遊戲, 所以在聯合及合署間作互換,以下僅說明合署: 合署-類似有限責任合夥(跟美國還是有不一樣) -只是一群分享辦公室的會計師,各自獨立執行業務,自行負責 -僅就執行業務負無限責任,對事務所不必負連帶責任 其他 實習課所提到3個法規如下:(參考看看) 1.證券發行財務報告編制準則(★★★) 2.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處理準則(★★★★★) 3.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7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