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ma (秋天先別來吧)
看板NCCU04_Arab
標題莎拉
時間Mon Oct 3 11:26:45 2005
那個麻煩你
算錢時記得要把租音箱和地燈的錢
也就是搖滾樂社的2200及吉他社的1000算進去
2200請你拿給阿明轉交搖滾樂社 1000給我我拿給吉他社
另外還要請你將賠賞采奇烤肉公司的錢 660元
匯到 台灣企銀 林口分行 13112156301
署名 政大阿語系系學會
謝謝你!
辛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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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3.92
→ iamma:對了要匯款時打到0800037880跟他說一聲 10/03 11:35
推 liyishan:okay,i got it 10/03 11:48
推 mingting:搖滾樂社的應該是1400而已 10/03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