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iraq1986 (激激爛掉~) 看板: NTUniNews
標題: 我不是職業抗爭者 ◎該映‧犁百
時間: Sat Mar 8 00:26:23 2008
我是Fotol,名列二月二十九日三鶯文化部落拆除行動逮捕名單之一。
我想要向三峽分局說:我不是職業抗爭者。
在交通分隊時,刑警要我們留下基本資料(此時律師尚未到場)我們的同胞中有依原住民
姓名條例"合法"將身分證等証件恢復原名者,竟遭員警大聲斥喝:我叫你寫法定名稱,你
寫這個什麼有的沒的?你這什麼態度?我不忍看這沒有知識、不進修、也不看電視的高階
刑警,去倒杯水喝吧!走向飲水機,恩,不錯,另一名員警說:你喝什麼水,去倒小米酒
嘛。反正你們米酒喝下去,什麼都一樣。
這就是所謂的以言語歧視原住民嗎?是誰粗暴? ;
回到案發現場,我們唱跳了阿美族歌舞,在長老講話時坐下,不到十幾秒,警察便過來
把我們拖走。我甚至沒聽到、看到警察過來,瞬間他們便從記者後方襲來。
五六個人圍毆我們,兩手臂反折,喉嚨上架著警棍,想叫叫不出。
我們是暴力妨礙工務者嗎?中天、東森,你們是怎麼報導的?(或者警方的新聞稿要你們這
樣寫?)
因為陰錯陽差,第一次坐了警車、被警察毆打、做筆錄、拍照、按指模、拘提、移送地&nbs p;
檢署、上手銬。感謝胡德夫老師,是他不離不棄自願與我們前往警局,不惜名列關係人
。他給了我們力量,也包括其他關心三鶯、溪洲、小碧潭、北二高部落的朋友。
白人曾經說過,一個好的印地安人,就是死了的印地安人。那麼,一個好的台灣原住民
是怎樣的呢?但,原住民的聲音怎能是死了的呢?
我相信,司法會給我們正義的判決,因那是為了要彰顯公義於地上的權炳,司法是為了
捍衛人民而存在的,我一直傻傻的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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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不是什麼具體的論述,而是我229被捕的見證與我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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