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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立中山國民中學九十三學年度第五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領表日期:即日起在本校網站(http://www.csjh.tpc.edu.tw/)下載,
請以A4紙張印製填寫。
※表件包括:簡章、報名表。
二、報名時間:93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三、報名地點:本校三樓人事室 (本校住址:板橋市文化路一段188巷56號)。
四、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報 名 費:無。
六、報名順序:填妥報名表(請貼上本人照片),繳交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一份
(正本驗畢後發還,影本留存本校備查)。
※大學以上相關畢(結)業證書、相關教師資格證書及其他證件、國民身分證。
七、甄選時間:93年11月12日(星期五) 筆試:9:10-10:00;試教及口試:10:00起。
八、甄選地點:本校。
九、甄選名額:英語科1名(兵役留職停薪缺),備取若干名。
十、甄選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需在台灣地區設籍十年
以上)。
(二)符合「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資格之一者
或大學本科系、相關科系畢業者(93.8.17北府教學字第0930576499號函)。
※成績達錄取標準者,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四條規定聘任。
※外國學歷證件者,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且需完成驗證,否則不予受理。
十一、甄選限制:具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三條規定者不得報名;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始發覺者,應予
以解聘。
十二、甄選方式與計分比重:筆試50分鐘(英語專業科目),試教(10分鐘,20分鐘前抽題)、
口試(5分鐘);筆試成績佔40%、試教成績佔40%、口試成績佔20%。
※請考生自行攜帶參加甄選科目之教材,教材以九十三學年度本校七年級、八年級
使用之版本為限及自備教具。(本校使用版本:七年級佳音、八年級佳音@hand)
※試教暨口試唱名三次未到場,視同棄權。
十三、錄取公告:93年11月12日(星期五)中午13時在本校1F教務處公佈欄公告(另上網)。
※代理代課遴選之錄取,正式錄取公告均以在本校公佈欄公佈為準,網路公告為輔。
十四、報到日期:93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時至15時攜帶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
正本、郵局存摺、私章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簽約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
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代理期限:留職停薪缺代理期限自93年12月6日至94年7月1日止;但若留職停薪
教師提前復職,則代理至該師復職日之前一日止。
十六、敘薪:自九十三學年度起本縣代理教師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規定
以學歷起支薪及核薪。代理教師待遇支給標準,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但未具所
代理類科別合格教師資格者,其學術研究費按八成支給。
十八、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如有
補充事項,公佈於本校網站及本縣教育資源網。
十九、洽詢電話:教務處:22508250轉210或211。人事室:22508250轉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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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