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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rsonalmail (就是我啊)》之銘言: : 我來統一說明一下有關找兩個案例的那個作業到底是怎麼回事: : 1.老師要我們每個人找兩個案例,必須是有關戰爭法的case, : 據說一個是期中考題,一個是期末考題 (全班的案例大家都要熟讀) : 2.目前已有幾個人向我登記題目,分別是以下幾個case: : (1) 德國醫療船事件(The German Hospital Ship)─一次大戰期間 : (2) 1872年的“阿拉巴馬號” 仲裁案 : (3)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犯東京分庭 : (4) 尼加拉瓜控美案 : (5) The Kim (Neutrality)-L.C.Green : (6) The Alabama Claim - Hriggs H.W : (7) carolin case : (8) The Steamship Appam---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1917 : (9) The Brig General Armstrong---United States-portugal, Claim Arbitration, 1852 : (10)Brown v. U.S. : (11)In Re Ferdinand, Ex-Tsar of Bulgaria : 尚未登記的人就避開上面那幾個案子吧。我隨時會更新登記情形通知大家的! : 3.請之後向我登記題目的人,用email告知case的: : a.名稱(全名);b.年代 : 4.感謝韓翔和道恩,幫我們把老師提到的那幾本書找了出來, : 書裡頭就不同的主題有許多案例,還沒有選題目又不知道該從哪邊下手的人, : 可以從這幾本書裡挑。目前書放在研究室。 : 以上,有任何問題再提出來吧~ 大家辛苦啦 有同學問到,兩個case到底是要報告?還是考試? 其實我也不知道耶,因為有同學這星期(3/8)上課聽到老師說是要我們報告,但老師最早跟我提到這件事的時候是說會成為期中、期末考題,所以囉,就看老師他最會決定怎樣囉! 不過先找起來放也不是什麼壞事,大家就先準備一下吧,至於內容,我在這兒再提醒大家一下: 1.案由 2.法律爭端 3.兩造辯駁 4.判決 (1)判決理由 (2)附帶意見 (3)個別及反對意見 5.個人評析 大家加油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