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會95年度「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至95年3月10
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逾期未送達者,恕不受理。檢送新修訂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補助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95年度大
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含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
」、「學門專長分類表」、「國科會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
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各1份,請 查
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新修訂之本會補助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起實施。本次修
正重點如下:
(一)獲獎學生之獎金由新台幣1萬元提高為2萬元,並將獲
獎學生如於獲獎後3年內就讀國內大學院校碩士班,
並於就讀期間擔任本會補助計畫兼任助理者,由本會
核給每月新臺幣1萬元研究助學金之相關規定予以刪
除。(詳作業要點第13點)
(二)申請機構如發現研究計畫因故無法繼續執行時,得申
請註銷或終止計畫。(詳作業要點第15點)
二、旨揭截止收件日期係指各申請機構將申請案彙整後送達本會之日期,各申請人務必依
申請機構規定之截止收件日期
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三、95年度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已全面實施線上製作申請書(表C801至表C803
)及學生歷年成績證明與學生證正反面等需掃瞄成電子檔上傳,請申請學生務必至本會
網站(http://www.nsc.gov.tw) 點選「大學生/碩士」項下
「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申請」線上製作及傳送電子
檔。(詳旨揭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
四、請 貴機構總承辦人務必至本會網站點選「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項下之「大專學生參
與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彙整」製作及列印申請名冊(按計畫歸屬處別列印)1式2份於規
定期限前函送本會,未依規定辦理或線上申請資料不全者
,本會恕不受理。
五、學生及指導教授之資格須符合規定,始得申請。請 貴機構務必先行審核後再送本會。
又執行本項研究計畫之學生,不得再支領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項下之大專學生「研究助
學金」。
六、本(95)年度本項計畫之研究期間為自95年7月1日起至96年2月底止,研究計畫經本會
核定補助後,除特殊情形者
外,申請機構、指導教授、學生、經費及執行期限等均不
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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