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bledozen (喔~要開學了耶)
看板NCCU04_LAND
標題[問題] 向學長姐求救
時間Tue Nov 13 17:33:5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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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ubledozen (喔~要開學了耶) 看板: NCCU05_LAND
標題: [問題] 向學長姐求救
時間: Tue Nov 13 17:33:14 2007
2008暑假想要參加GEOLinks(喬聯)舉辦的海外打工計畫
預計計畫長度至少要超過10周以上
也就是會超過兩個月
可是根據役男出境管理辦法規定我如果出國超過兩個月的話後年的畢旅就沒有我了orz
(會被限制出境)
第 四 條 役男申請出境應經核准,其限制如下:
一、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一年。
二、未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或比賽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三個月。
三、因前二款以外原因經核准出境者,每次不得逾二個月。 役男申請進入大陸地區者,準用前項規定辦理。
第 七 條 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在學役男申請出境,由其就讀學校檢附相關證明,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未在學役男申請出境,由其自行檢附相關證明,向徵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核准。
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役男申請出境,由徵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但在學役男且經核准緩徵者,由境管局依徵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之緩徵資料核准。
前項未在學役男因上遠洋作業漁船工作者,由船東出具保證書,且經轄區漁會證明後提出申請;因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航海、輪機、電訊、漁撈、加工、製造或冷凍等專業訓練,須上遠洋作業漁船實習者,由主辦訓練單位提出申請。
前項遠洋作業漁船,係指總噸數在一百噸以上或經漁政機關核准從事對外漁業合作或以國外基地作業之漁船。
也就是說我必須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被奉派或是推薦出國才行
可是剛剛我問過系主任
他說我並不符合任一項推派原因
但是他又偷偷透露
之前曾經有學長沒有經過系上的公文就通過而可以待超過兩個月
所以想請好心的學長看到這篇文章的話回信到我的bbs信箱教我一下>"<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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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omeee:問吳俊 他有參加 可是他是怪人 11/1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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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iinaoki:去兵役科問比較快吧 @@,我之前是一個月蓋著章就好了 11/13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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