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bunaga4295 (Merry Christ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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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時代的刑法翻修
時間Sat Dec 25 19:56:35 2004
轉自聯合晚報社論 200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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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的刑法翻修
假釋犯的再犯罪率過高,加上假釋門檻過低的批評,使得社會上只要一有假釋犯再度犯罪
,總會造成風聲鶴唳,人心惶惶。可慶幸的是,刑法修正草案昨天終於在立法院完成初審
,對頻起爭議的假釋問題可望有所改善。
耗時14年的刑法大翻修,除了要更反映社會現實、適應社會結構變化外,尤其重要的是,
要能寬嚴並濟,朝「重罪重刑、輕罪輕罰」的「罪刑相當」目標修訂。大體上,一些重大
變革都能符合社會期待。諸如,
刪除連續犯,改採一罪一罰;有期徒刑上限提高為30年;
修正死刑及無期徒刑之減輕規定;修正自首減刑規定從「應減」改為「得減」;乃至延長
追訴權時效以嚇阻投機分子等。
只不過,修法更符時代需求固然重要,「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古訓也很重要。許多立意良
善的法律,需要司法的完備判例促其完善;這就需要檢察官和審理法官在法理、法條與證
據原則之間,充分發揮邏輯推論與論理思辯的功夫,使良法美意確實具體施展和落實。
值得一提的,是「刑期無刑」的理想,不但要以獄政革新大力配合,還要有大筆預算支持
觀護人制度來配套,讓心理師、社工師等社服人員撐起觀護輔導的重任。換言之,對罪犯
出獄或假釋,社會不能只是空口白話,口惠實不至,只用道德鼓勵和期待,卻任令自生自
滅,想做好人也做不成。相反的,完善的觀護人制度就是用集體社會力量,協助罪犯就業
和重生。
從教化與重生觀點看待罪犯,在刑法修訂假釋從嚴後,現行保護管束已不敷時代需求,整
合社會人力和資源,完善觀護人制度,是配合落實新刑法的關鍵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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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bunaga4295 來自: 218.172.178.117 (12/25 19:57)
推 JYCL:學長說民法修正從88年修到現在都沒成果 140.119.193.84 12/25
→ JYCL:不知道刑法會不會好一點 140.119.193.84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