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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資訊] 政院今通過 子女姓氏改採父母約定
時間: Sun Nov 20 16:08:41 2005
政院今通過 子女姓氏改採父母約定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民法「子女從父姓」原則將做調整。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
案,未來子女從父姓或母姓,將打破父權立場,改由父母雙方約定從父姓或母姓。
行政院會今天將討論法務部所擬定的「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現行規定,
法務部擬將原本「子女從父姓,但有約定時可從母姓」條文,一舉改為完全採行書面約定
制度,即子女姓氏,在出生登記時,由父母雙方採約定方式決定。
法務部指出,未來子女誕生,將由父母雙方約定從父姓或母姓。司法院主張約定不成則採
抽籤制,因此行政院會通過修正草案後,將函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說,行政院會今天修正民法親屬編,及民法親屬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也擬對
重婚與離婚效力重予修正,主要是為了善意保護後婚姻,並依大法官會議解釋,予以撤銷
前婚。
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一○五九條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
從其約定」。子女從母姓必須同時符合「丈夫同意」及「母無兄弟」二個限制條件,司法
院認為,法官業務量繁重,增加這些業務量將造成法官負擔,因此主張約定不成採抽籤制
。
行政院官員指出,修正草案對民法親屬編有關「子女稱姓」規定,推翻台灣社會自民法施
行以來「子女從父姓」原則,也符合婦女團體主張,「子女從父姓」原則是父權社會的保
守範本,姓氏也應男女平等。
【2005/11/16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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