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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pip (老大徒傷悲)》之銘言: : 1.當天出席人數超過2/3 應該有超過1/2以以上的同學同意7/1烤 ^^ 考個行為會計而以沒這麼可怕吧...用烤的 : 所以決議方法應該是合法的 : 2.依公司法規定,決議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 : 決議7/1烤期末考應該沒有違反法令或章程吧 : 3.那麼,關於期末考考試時間之變更能不能用臨時動議提出? : 172第五項規定變更章程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 改變期末考時間算是變更章程的一種吧 : 4.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事項以臨時動議提出之效果為何 : 這邊是不是又有兩說啦?講義在學校沒的翻 : 我依稀記得好像是得撤銷啦,好像是屬於召集程序違法 : (程律師對不起 我又忘了Orz) : 5.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事項以臨時動議提出,出席的同學沒有於決議時提出異議 : 是否可於會後30日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 這邊好像又有兩說 : 我記得通說是說如果准許出席股東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會使股東任意顛覆決議 : 所以仍然適用民法蝦米條的規定 : 以上都是亂打的,講義不在身邊沒的翻, : 如果進考場我還匠子亂寫一定完了 不要看的太認真 : 我是覺得如果已經決議了,還是尊重決議比較好啦 : 另外,老師那天感覺蠻不爽的,所以我實在也沒膽再改變時間 : ※ 引述《ADIAMO (Angel')》之銘言: : : 可是商學院星期六不是都有EMBA在上課嗎?@@a : : 這倒是應該要尊重老師沒錯。 : : 一點也不難言阿~ 我只是想早點回家:P : : 抗議!班代不帥,比較冷好嗎~ XD : : 請不要欺騙外系同學。 -- (● ●∕ ●∕ ■\ ∕■ 金... ∕■ 排... ∕∕ 球......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