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pip (老大徒傷悲)》之銘言:
: 1.當天出席人數超過2/3 應該有超過1/2以以上的同學同意7/1烤
^^
考個行為會計而以沒這麼可怕吧...用烤的
: 所以決議方法應該是合法的
: 2.依公司法規定,決議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
: 決議7/1烤期末考應該沒有違反法令或章程吧
: 3.那麼,關於期末考考試時間之變更能不能用臨時動議提出?
: 172第五項規定變更章程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 改變期末考時間算是變更章程的一種吧
: 4.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事項以臨時動議提出之效果為何
: 這邊是不是又有兩說啦?講義在學校沒的翻
: 我依稀記得好像是得撤銷啦,好像是屬於召集程序違法
: (程律師對不起 我又忘了Orz)
: 5.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事項以臨時動議提出,出席的同學沒有於決議時提出異議
: 是否可於會後30日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 這邊好像又有兩說
: 我記得通說是說如果准許出席股東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會使股東任意顛覆決議
: 所以仍然適用民法蝦米條的規定
: 以上都是亂打的,講義不在身邊沒的翻,
: 如果進考場我還匠子亂寫一定完了 不要看的太認真
: 我是覺得如果已經決議了,還是尊重決議比較好啦
: 另外,老師那天感覺蠻不爽的,所以我實在也沒膽再改變時間
: ※ 引述《ADIAMO (Angel')》之銘言:
: : 可是商學院星期六不是都有EMBA在上課嗎?@@a
: : 這倒是應該要尊重老師沒錯。
: : 一點也不難言阿~ 我只是想早點回家:P
: : 抗議!班代不帥,比較冷好嗎~ XD
: : 請不要欺騙外系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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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 排... ∕∕ 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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