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4_PF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申請資格:設籍於非限制地區之本校大學部在學一至三年級一般生(含修讀雙主修之 延畢生)。戶籍在下列限制地區同學請勿提出申請〈1〉台北縣中和、永和 、新店、深坑、石碇等鄉市鎮。〈2〉台北市萬華區、大安區、中正區、松 山區、中山區、大同區、信義區、文山區等行政區域。 二、戶籍認定標準:在校生以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九十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前〉註冊組學籍 資料之戶籍為認定標準。 三、申請期限:自九十四年四月一日起至四月十七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網址:政大首頁→在校學生→生輔組→線上服務→住宿服務→宿舍申 請系統或http://osa.nccu.edu.tw/online/online.htm→住宿服務→宿舍申 請系統 四、電腦抽籤:九十四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整,由電腦亂數抽籤依序號先後 抽取正取名單與候補名單順序,並列冊等候遞補宿舍床位。 五、名單公告:九十四年四月二十日除列印名冊送各系教官存查外,請同學自行上網至生 活輔導組住宿服務專屬網站查詢。查詢網址:政大首頁→在校學生→生輔 組→線上服務→住→生輔組→線上服務→住宿服務→宿舍申請查詢結果→ 六、床位選填:自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起至五月六日止,由中簽同學自行上網選填床位 並選擇室友,逾期未上網選填床位視同放棄住宿權益,所剩餘之床位由各 系候補同學依序遞補,不得提出異議。床位選填網址:政大首頁→在校學 生→生輔組→線上服務→住宿服務→大學部床位選填或 http://osa.nccu.edu.tw/online/online.htm 七、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欲退宿同學請立即至生輔組辦理退宿,不住宿同學請勿申請宿舍, 申請宿舍後退宿退費者,在校生退宿費標準如下:寒暑假開始前退宿者全額退費,.寒 、暑假開始後至開始上課日退宿者,退還宿費3/4。.開始上課日後一個月內退宿者,退 還宿費1/2。.開始上課日後逾一個月以上退宿者,不予退還 八、各學期住校之期間均不含寒暑假期,寒暑假住宿申請需按本校行事曆規定日期另行辦 理。(寒假住宿申請於每年十二月初、暑假住宿申請於每年五月初上網提出申請) 其實我只是把學校寄的email轉po上來啦...不過我有把重要的部分反藍...記得要申請喔 還有...我的暱稱不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2.87
nonoegg:靠,我不能深請了啦 61.31.141.115 03/24
※ 編輯: BoAShine 來自: 140.119.192.87 (03/24 23:26)
minwooo:講個大概啦 140.119.192.9 03/24
minwooo:練完啦啦還要看這長篇大論 殺千刀阿 140.119.192.9 03/24
chiliu:很爛...騙你的啦XD 這樣就生氣囉?!140.119.128.250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