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5_HIST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以下同學儘速至系辦領取學分費繳費單 繳費期限為11月5日 逾期未繳交者,依<學則>第十九條 碩、博士班學生修讀碩、博士班及學士班科目者,應依規定繳交學分費。 全校學生均應依規定繳交資訊設備使用費。 凡使用外文中心之語言視聽設備之學生,應依規定繳交語言設備使用費。 前項費用逾期未繳納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94103004、 94103051、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