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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2 (民主和平愛志玲) 看板: NCCU04_ITMBA
標題: [轉錄][情報] 學科能力測驗監考
時間: Sun Dec 11 23:07:5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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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nny4 (africa) 看板: NCCU05FMGRAD
標題: [情報] 學科能力測驗監考
時間: Sun Dec 11 20:38:38 2005
公告甄選本校各學系、所研究生擔任「9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臺北三考區監試人員工作
請務必先詳閱\公告內容後,再點選下方「進入報名系統」開始報名
一、本項測驗之監試日期:95年1月22日及23日(星期日、一),試場計有景美女中及木柵高工兩分區學校。
二、有意願參加本項監試工作之博、碩士班研究生,請依公告事項三、四之說明辦理,惟有下列情形之一(含)以上者,請勿登記:
(一)已辦理休學、保留學籍者。
(二)95年1月23日前將畢業者。
(三)有三親等內親屬報名參加本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應考者。
三、甄選方式:一律採上網方式登記,本處將依研究生身分別之不同決定人選。
(一)低收入戶者:申請者一律優先錄取。
(二)本學期已申請本校就學貸款者:以電腦抽籤方式決定人選,錄取名額為總需求名額之10%,未獲錄取者再以一般生身分參與抽籤。
(三)一般生:以電腦抽籤方式決定人選。
四、登記時間:請於94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6日(星期五)下午16時止,逕至網址:http://aca.nccu.edu.tw/exam/menu.htm 登記。
五、正、備取監試人員名單公告時間、報到地點及時間如后:
(一)公告時間:94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時,公布於教務處網站及校園公告項下。
(二)報到地點:行政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
(三)報到時間:
1.正取監試:請於95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時50分起至11時10分止,攜帶學生證親自辦理登記報到,並參加監試講習會及領取監試資料。凡未於上述規定時間內報到者以棄權論,該名額則由已報到之備取監試依備取序號順序遞補。
2.備取監試:請於95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11時起至11時10分止,攜帶學生證親自辦理登記報到,未於上述規定時間內報到者以棄權論。如遇缺額於11時20分開始辦理遞補(依已報到備取監試學生之備取序號順序遞補)、領取監試資料並參加監試講習會。
六、聯絡人: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黃美華小姐,校內分機:6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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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就快說,不要浪費篇幅。」
「事情就是這樣。」
「這不是節省篇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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