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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05_LawHa 看板] 作者: julieandme (futur~) 看板: NCCU05_LawHa 標題: [公告] 林俊益老師刑訴同學請注意 時間: Wed Jun 11 22:13:28 2008 1.我幫大家找了幾篇老師近年發表在月旦法學教室的短篇文章 放在影印部 大家去拿喔!! (1)自訴案件之第二審上訴 (2)不得於準備程序訊問證人之辯正 (3)自訴案件之上訴與進行 這幾篇重要必看喔! 2.下次課輔的時間本來今天表決是禮拜三12點 可是因為我兩點在遠處有事情 希望可以改成禮拜三早上10點開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異議呢??? 呣~希望ok~ 3.下次會把剩下的題目都講完!同學們如果負責的作業是還沒講到的題目 可以先試著作答 如果有誤~嗣後可再修改無妨! 4.練習題下週會全數發回! 5.今天講的第十一題勘誤: 除了判決不受理(364準用329第二項)以外,需要先撤銷原判(369一項) 今天只講到法院應下不受理判決,忘了說二審準用一審的過橋條款364, 還有必須先撤銷原判的部份,請同學注意喔!!! 6.考試加油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19.35 ※ 編輯: julieandme 來自: 118.165.219.35 (06/11 22: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