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5_LawL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回應一下 雖然我覺得我很嫩,這輩子大概也不會以律師司法官為志。 我本身在大學填志願之前, 是沒有想過要讀法律系這件事的, 可是我記的, 當時的自傳內容核心 不外乎是「公平、正義、扶助弱勢」等等 我想應該也少有人是為想替權貴服務才決定讀法律系的 (雖然我猜測至少也有一成啦....還是只有我天真地以為讀法律可以保護弱勢阿...) 後來進法律系之後, 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會想著保護弱勢以達到公平正義, 我想更多一點是 交易安全、信賴保護、法律不溯及既往、契約自由、法律保留等等 這些邏輯的運作, 還有自以為是、沒有實證研究的利益衡量。 嗯哼,不過我覺得讀法律系挺不錯的 至少他確實是門專業 而且還是明明伴隨你我身旁,但一般人難以接近、理解的專業。 回歸正題, 先不論律師錄取率,律師公會基於既得利益者角度大力反對的可議心態, 至少考試科目, 「商事法」占國考比例過半,其背後的價值觀為何? 從考試引導教學、學習的角度, 很清楚地, 「律師至少要有為權貴和中上階級服務的能力」 「法官至少要能審判相關商事爭議」 司法院的價值觀顯然是如此。 那真正稱的上保護弱勢的法律:勞動法、社會法、破產法、移民法等等相關法規, 顯然不重要。 反正以後賺不了錢,無利可圖。 那回歸一開始為什麼要讀法律系的理想, 這個考試方案不是很可笑嗎? 就這樣。 哞。 發這篇超抖的阿,感覺成績不好說話就小聲,嘖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2 ※ 編輯: alvogue 來自: 140.119.199.2 (03/27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