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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發現單就個體經驗作為檢視的指標, 我並未強烈地意識到性別化空間(gendered space)的存在如何阻礙我在城市中的行進。 一直以來,我以著或從容、或倉皇、或緩慢、或急迫的姿態自由地行走, 稍有警覺之際大抵是獨自夜歸之時, 然而由於過去四年來定居於師大商圈, 是故即便夜已深了,總也還有幾盞店招亮著, 街頭上倒也仍懸著幾張飄盪的人影。 木柵這邊的夜畢竟是來得徹底些,但其寧靜的氛圍反而予我一股安全感。 針對性別化都市空間此一議題, 畢恆達將其焦點置於廁所、交通、哺乳室、公共空間人身安全四個面向分別探討。 或許是我長期處於此般社會空間之下, 習於該社會秩序和規約後,批判意識不免弱化了些。 不曉得我是否可以自稱為一名女性主義者, 但至少我的女性意識反映在「自我實現」上, 我將之列為生命中的首要標的, 假若目前的我有絲毫的成就,那都是憑藉著自身的力量一點一滴存蓄而起。 處於一傳統家庭之中, 母親曾(究竟是有意或無意識之舉動呢?)向我哀嘆: 「為什麼弟弟都不愛念書、不擅念書,而我明明身為一個女生, 卻這麼喜歡念書、這麼會念書?」 儘管在求學過程中,父母親對我採取放任而信任的態度, 然而在我進入政大新聞所之前, 確實是經過一番嚴厲的家庭抗爭。 單純因為「女性新聞從業人員」之職業角色有違我父母對於一個乖順而正規女性的想像。 若說真要就性別和空間作一批判的話, 那我確實認為「女性公共空間人身安全」此一方面是有待強化的, 而改善之道便是建立一「友善、安全的城市」。 畢恆達提及: 「在性別關係不平等的社會裡,安全的顧慮只是更廣大的社會支配體系的特殊展現。」 是以,作為一個女生, 自小即被灌輸「不得」深夜在外逗留之觀念, 倘若發生意外,首先遭受指責的往往是女性自身而非加害者。 基於兩性生物性別的不平等, 先天生理構造的差異導致我們必須加倍防範,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然而此不得不提防、警覺的恐懼心理, 難道不正是社會機制所強加的規範和監視下的產物嗎? 慣常於行走,且無以名狀地溺愛散步一事, 至少就截至目前的經驗而言, 並不致於覺得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間對我的活動自主權形成太明目張膽的阻撓。 柯裕棻在〈現代生活〉一文的首段中提及現代生活之兩難, 此兩難在於「人困在鐵籠也似的規馴系統裡,服從社會的角色規範, 卻又想經驗一切,想看盡絕美與深沉,光明和黑暗。」 略顯悲觀的筆調在全文末梢轉為明朗: 「現代生活是一組亂數,行走於都市裡, 我時時感到分崩離析的透明時空以及不透明的事物表象彼此交錯,形成世界的圖像。 我不斷向外尋求空間的意義, 如此我置身其中亦能感到片刻的安歇。 在一株牽牛花紫色的露水上能夠反身見到什麼自我的樣貌, 在一隻小動物的眼神裡見到何種人世的悲憫, 在計程車司機的淚水裡看見什麼似曾相識的痛處。 這是片刻又及身的世界,在我們短暫的行走之間, 意義偶然顯得悠長,我未必能見著永恆,但這又何妨。」 置身於此一都市空間, 我想我仍是得以優雅地模擬一個漫遊者的姿態, 而不感到父系霸權的欺凌或鎮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8.236
Swallow1982:下述兩篇文章觸及了性別、空間,遂轉錄至此。:) 10/16 01:00
※ 編輯: Swallow1982 來自: 61.229.18.236 (10/16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