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lia:唉... 07/29 14:28
http://doc.nccu.edu.tw:3879/uploadfile/filemanage/wmt/94/127/94127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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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32.251
※ 編輯: ayu2003 來自: 220.136.32.251 (07/29 01:54)
大學部同學您好
由全體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通力合作
於第139次校務會議 通過修改學則
主要精神為降低選課上限為25學分
此舉可降低初選選不到課的狀況
另外加入由系主任可彈性核定超減修6學分
因此能確保同學原有權益
此外在第四學年部分
原下限為十學分
現可因彈性調整而降低為4學分
同學選課將更有彈性
第十一屆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陳柏叡謹上
第十五條 各學系學士班學生第一至第三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
不得少於十二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第四學年
每學期不得少於十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違者
所修科目之學分及成績均不計。學生若因情況特殊,
經系主任核可者,得於當學期超修或減修學分。超減
修至多以六學分為限。
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