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bow (MIBOW)
看板NCCU05_SOCIO
標題集遊法一案宣判無罪
時間Tue May 30 22:33:34 2006
今天初審結束,結果大大地讓我驚訝:居然無罪耶~
謝謝大家的關心,其實都是我的一股助力
沒想到一轉眼,學期又快結束了
接下來一起為期末各科報告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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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社研所學生林柏儀遭檢方以違反集遊法起訴一案
今天(5/30)下午四點半於台北地方法院第十二庭正式宣判
林柏儀同學獲判無罪!
法官表示:警察對去年七月五日前往教育部前之學生與社會團體舉牌之判定,不符合
集會遊行法規範構成之要件。亦即當天活動並未達到違法之程度,一般陳情請願活動
依集遊法不需事前申請許可,警方任意舉牌不符合法律標準。當庭判決林柏儀無罪。
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司改會、中華電信工會等社運及學生團體成立的「集遊惡法修法
聯盟」在地方法院外獲知林柏儀無罪的結果後,於法院外當場舉行記者會表示:集盟
雖然高度肯定法官判決,但日後依然將繼續投入修改這部問題重重,高度牽制人民言
論自由的集會遊行法。讓台灣的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能夠真正解嚴。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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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8.165.52
※ 編輯: mibow 來自: 220.228.165.52 (05/30 22:36)
※ 編輯: mibow 來自: 220.228.165.52 (05/30 22:38)
推 lylytat:恭喜!! 05/30 22:41
→ anpaman:好耶 05/30 22:54
→ yakichen:新聞有柏儀的鏡頭 不過說是林姓研究生 恭喜唷 05/30 23:47
推 hphp:恭喜恭喜阿!!!!!檢察官應該不會上訴了吧??@_@ 05/31 00:28
推 princeyuan:請願學生無罪,貪腐駙馬蹲牢,這樣才是我們要的正義! 05/31 04:57
推 bukaroo:恭喜恭喜! 05/31 09:25
推 Marukoo:恭喜!!^^ 05/31 11:05
推 runmoon:恭喜恭喜~^^ 05/31 21:18
推 mibow:謝啦!大家,真是鬆了一口氣呢~ 05/31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