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生認錯 淡大移送懲委會 2008/10/16
【聯合報╱記者林敬殷/台北縣報導】
淡江大學未來學研究所研二學生吳崇德日前公開在網路上貼文,
願以金錢換取掛名學術期刊的要求,引發網友撻伐,該所所長陳
瑞貴證實,吳崇德坦承貼文,也認錯,至於是否違反校規,交由
學生獎懲委員會決定。
淡大校方表示,昨天得知後,立刻詢問過未來學研究所所長陳瑞
貴,校方轉述,陳瑞貴表示自己是在昨天下午三點多時,收到匿
名檢舉的電子郵件,他才知道。陳瑞貴稍後問該名學生,「吳崇
德坦承文章是他貼的,也認錯了」。
陳瑞貴指出,未來學研究所的學生手冊上有規定,除碩士論文外
,學生還需繳交研討會或期刊論文,這樣是為了提升學術研究教
育品質,「規定已行之有年」,不是淡大獨創,更不會因為這件
事有所改變。陳瑞貴也說,未來學校會加強輔導,讓學生不僅在
學術品質有所提升,品德,教育、學術倫理也很重要。
陳瑞貴表示,吳崇德大學就是唸淡大,後來考取校內的研究所,
在校成績不錯,個性非常穩重,很意外發生這種事。他說,他只
問了吳崇德是不是做了這件事,但沒問動機,今天才會和吳碰面
。
校方則表示,過去淡大從未發生過類似案件,其他學校曾有聽過
,但還不致於像這樣大張旗鼓;至於是否嚴懲,要看情節輕重大
小,一般而言,違反校規者,最重處以兩大過,最輕也有警告、
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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