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的物權期末考試定在1月15日原教室舉行
基於時間的考量以及複習之效果
有關補充講義(題目)之部分請學弟妹於本周六下午以及下周四下午可於禾伸堂領取
請記住老師考試試不能帶法條的
當然在提醒一下 若寫修法條是加分 但現行法條還是要寫的
祝大家考試順利
並請告知所有同學 有物權問題還請各位學弟妹再寄到我的信箱
94651014@nccu.edu.tw
或回到板上我的信箱 addresss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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