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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大家好: 在2008年7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的「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中,增設了「祕 密保持命令」制度,「祕密保持命令」制度,使得法院在智慧財產權訴訟 的脈絡中,就「公正裁判確保」與「營業祕密保護」此二相衝突的基本價 值,得以取得一個較佳的平衡點。 上開議題與最近姜世明教授民訴課堂談到「公開主義」、「聽審請求權」、 「公正程序請求權」等議題相關。如果對於民事訴訟法「非常有興趣」的 同學,建議可以去閱讀一篇黃國昌教授寫的文章,篇名出處如下,也會放 一篇在影印部給同學取用。(這篇和校內期中期末考試命題相關度趨近於0, 同學可以自行衡估實體利益和程序利益,決定是否參閱。) ======================================================================== 台北大學法律系/中研院法律所助理研究員/黃國昌教授 篇名:「公正裁判確保」與「營業祕密保護」的新平衡點~簡介智慧財產案件審    理法中之祕密保持命令。 出處:月旦民商法,21期,頁53-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