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13/4/puf3.html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無論公司大小,受僱者任滿一年即
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中小企業首當其衝。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十二日痛批,立委
此舉不但不能討好勞工,反而會害死中小企業,勞資兩敗俱傷。近期他將拜會立委,尋求
補救之道。
林秉彬強調,現在時間歹歹,景氣不佳,中小企業都快撐不下去了,立法院挑這個時候
擴大育嬰假適用範圍,「根本是莫名其妙」,時機不對也沒必要性。
面對少子化趨勢,「兩性工作平等法」原規定受僱卅人以上之受僱者,可在子女滿三歲
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兩年,但林秉彬透露,立法通過此法兩、三年以來,婦女申請
育嬰留職停薪的比率大概只有一%,顯示政策與勞工實際需求有落差。
林秉彬說,目前全台共有一二四萬家中小企業,就業人口約七七○萬人,平均每家企業
僱用六.二人。對中大型企業而言,一個人請假還有其他可以調派;但對中小企業來說,
不管任何一個人請兩年育嬰假,就會加重其他人的工作負擔,造成運作的困難。
再者,中小企業的職位,通常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可能相當專精的業務部份,公司
內其他同事不一定相當了解,整個公司程序性的運作就會受到衝擊。林秉彬直言,擴大育
嬰假適用範圍,「影響比實施周休二日還要大上數倍。」
林秉彬強調,擴大育嬰假適用範圍不但沒能討好勞工,反而會「害死中小企業」,企業
可能因此減少僱用四十歲以下婦女,貿然修法,只會讓婦女不敢請育嬰假,不但沒有意義
,也將造成勞資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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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資方..
政策是與景氣何干..只有景氣大好才能請育嬰假嗎?
沒必要性? 出生率降成這樣沒有必要性? 給家庭適當的生育環境沒必要性?
果然是資方........只有降低成本才是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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