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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天立,政大外交所二年級,96253023 「試分析台灣加入 WTO 有哪些利益,又帶來哪些影響或挑戰?」 我加入WTO的利益、影響、挑戰可以從主權、爭端解決機制、工業、農業、煙酒專賣 、服務業、智財權、政府採購等面向來看。 在主權面向上,如果使用Jackson所提的Sovereignty-modern的概念來看的話: (1)WTO作為合法實體在其所被賦予的範圍內行使權利,因此我有些決策的權利會上移至 WTO之國際層次(但我國也能參與決策);(2)傳統主權概念產生演變以及被重新定義,從政 府主權過度到「人民主權」(sovereignty of people)有時會被提起,而我在這樣的主權 概念演變下,其獨立關稅領域身分以及特殊(sui generis)實體地位,與國際法之發展產 生互動,基本上是對我有利的,特別是在例如WTO部長會議上我官員可以與部長甚至元首 等互動,WTO是我唯一加入的重要國際組織,與各會員的互動及以及發言權、召開會議權 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另外並得透過WTO表達我立場,爭取國際地位,與無邦交國家接觸 ,並與世銀及IMF等其他國際組織強聯繫,伺機重反該等組織,強化國際地位;(3)類似 acquis communautaire的概念被指出也可以運用在WTO法上面,它基本上是對國際法法源 的重新建構,這樣的方式建議國際法法源來自「國際社會」(international community) ,納入了非政府國際法人以及實體,基本上如果未來我與其他會員之爭端解決諒解書之案 例成為WTO案例法一部份,或是我在杜哈回合等提案被採納,也將是我的貢獻及國家利益 ;(4)最後是互賴(inter-dependence)概念的發展,我乃一外貿依存度非常高的國家;資 本累積、就業創造及經濟成長等方面皆高度依賴國際貿易之發展,在WTO體系下,能促進 貿易合作關係,也將提升我國際經貿地位,而海峽兩岸加入WTO之合作,對和平、繁榮、 穩定有所貢獻。 在爭端解決機制的面向:(1)入會取得最惠國待遇地位,避免了陷入片面最惠國待遇 不平等的國際經濟地位之危險;(2)入會我國得正式尋求爭端解決程序解決貿易爭端,促 進貿易和諧關係,排拒他國非法無理之要求或脅迫;保障國家經濟主權及維護廠商合法權 益;並藉由此一機制處理海峽兩岸之貿易爭端,同時藉由和平解決爭端經驗,有效緩和了 海峽兩岸緊張關係。 在工業方面,整體而言,由於過去10年來我國工業產品大部分已自由化,因此入會對 工業部門影響不大。惟對於競爭力較弱的內需型產業,不可避免的將面對更激烈的外貨競 爭。目前在進口管制方面,除汽機車尚有採購地區限制外,其餘產品均已開放自由進口; 在關稅方面,目前84%之工業產品之關稅稅率在10%及以下,因此整體工業產品在入會之 後面對之衝擊較有限,甚至可能因自由化結果,為廠商帶來更寬廣的貿易空間。我汽車關 稅由33.16%降至22.10%屬於影響較大的產業。對日逆差擴大,而零件關稅調降導致車場面 臨提升品質及降低成本的壓力。 在農業方面,我加入WTO以來,國內各項農產品價格漲跌互見,進口農產品對國內農 業的影響不十分明顯,僅進口水國之替代效果影響國內水果市場價格較為顯著,以及二期 水稻盛產導致11月份以後產地穀價滑落。進口農產品對國內農業之影響以稻米之影響較為 明顯。其餘產品由於我國在入會前即已採取產銷調整措施,加入WTO之後固然因減讓條件 而將對農業產生衝擊,惟我方業於入會諮商過程中,爭取可採用關稅配額及特別防衛措施 等,以減輕衝擊。稻米於2003年起由配額限量進口改為關稅配額方式進口。在稻米耕作上 ,依市場開放之情況調整稻米產業結構,維持供需平衡,調減之面積以直接給付方式鼓勵 休耕、種植綠肥,或輔導輪作地區性農業特產;維持稻作之耕地則擴大輔導栽植良質米, 以增強競爭力。 在菸酒專賣制度方面,主要的影響:(1)調漲大部分產品價格,尤其是銷量大的米酒( 米酒由一瓶30元漲至一瓶100元影響民生)、再製酒、長壽菸及台灣啤酒等產品調漲幅度大 ;(2)政府的走私與私釀緝私能力需要加強。 在服務業方面我承諾:(1)水平承諾,係對各類服務所設共同事項提出承諾,我對外 人在我投資,外人在我取得不動產及其權利、外人進出我國境、短期停留及就業等作出有 限度的承諾;(2)特定行業承諾,我承諾涵蓋十大服務業;(3)豁免最惠國待遇清單。雖有 短期衝擊但產生了好處:(1)擴大商機;(2)提升服務業技術;(3)嘉惠廣大消費者。 在智財權方面:(1)著作權使國人原有利用外國人著作習慣需要改變;(2)商標方面, 影響較小,其修正法案擴大優先權使用國家、商標顯著性意義之補充、明定對著名標章之 保護、增訂延展緩衝期、加強剽竊他人商標註冊規定、以及增加仿冒品銷毀之規定,不但 無負面影響且更現代化;(3)積體電路佈局法之施行,造成外國公司向我業者收取權利金 ,但其第十三條規定首次商業利用後逾二年者不得申請登記,而使權利狀態早日公開; (4)WTO與WIPO關係密切,我可透過其與WIPO交流擴大我國與國際社會智財權接觸面, 在政府採購方面:(1)在廠商方面,為我廠商拓展海外商機;(2)在採購機關方面,必 要早日熟悉規定舉凡招標、廠商資格、招標方式、招標文件、公告、接受投標等…相關人 員的訓練是ㄧ長期工作;(3)在採購政策方面,除了立法以外,廢除當年限制日、韓投標 之政策(外交考量),有礙外國廠商進入我市場的資格審查或登記制度也調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3.77
crazytras:應該可以再加一段結論 才會有頭有尾... (亂入) 04/03 08:36
lions1:哇天立學長好厲害喔....教教我啊,偶像耶 04/03 22:37
yetii:ㄎㄎ你是怎樣阿最近好ㄇ^^ 04/03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