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lixavier (人生七転び八起き)
看板NCCU07_GID
標題[情報]「第一屆兩岸國際法學論壇」學術研討會
時間Thu Dec 10 10:04:09 2009
丘宏達教授贈書儀式暨「第一屆兩岸國際法學論壇」學術研討會
時間:中華民國98年12月19日(星期六)8時30分至17時30分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藝文中心舜文大講堂(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
主辦單位: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國際法學研究中心
議程:
時 間 內 容
08:30~09:00
報到
09:00~09:30 吳校長思華致歡迎詞
張主任委員明珠代表丘教授宏達伉儷致詞
總統致詞
贈書儀式
合影
09:40~10:40
圓桌論壇(一):國際法的發展
主持人:錢復(國泰慈善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人:
饒戈平(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振民(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兼院長)
張麟徵(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蘇永欽(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10:40~10:50
中場休息
10:50~12:20
研討會(一):國際經濟法
主持人: 羅昌發(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發表人:
車丕照(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法律全球化中的幾個問題—以國際經濟法為視角
呂曉杰(清華大學法學院講師)
兩岸在WTO貿易政策審議機制中的互動
洪德欽(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
2009年 G20倫敦高峰會的意涵與影響
馬光(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
《反傾銷協定》中新出口商復審制度的不足及改善方案
趙駿(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講師)
雙邊投資條約的理論沿革與實踐發展及對中國的啟示
與談人:
高玉泉(中興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
謝笠天(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12:20~13:30
中餐休息(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年會)
13:30~14:40
研討會(二):海洋法
主持人:趙國材(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教授)
發表人:
宋燕輝(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 121(3) of the Law of the Sea
Convention to the Five Selected Disputed Island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周洪鈞(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國際法院新近海域劃界判例述論
高聖惕(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以「實體」做為國際海洋法條約規範主體的理論與實踐:
以台灣的條約實踐為中心
宋承恩 (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法律顧問)
台灣運用仲裁解決國際爭端之可行性──以WCPFC為例
與談人:
王冠雄(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副教授)
楊自然(清華大學法學院講師)
14:40~15:50
研討會(三):國際私法
主持人:姚思遠(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發表人:
李 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地和臺灣地區之間的司法協助-以內地的法律制度為視角
陳榮傳(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涉陸經貿案件的合意管轄
與談人:
徐慧怡(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何曜琛(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教授)
許耀明(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王俊峰(金杜律師事務所管理委員會主席)
15:50~16:00
中場休息
16:00~17:10
圓桌論壇(二):國際法的教學與研究
主持人:楊楨(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與談人:
李 鳴(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凌 兵(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李兆杰(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陳純一(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教授)
17:10~17:30
閉幕式
貴賓致詞
中心主任致詞
報名表下載:
http://www.badongo.com/cn/file/18949648
議程下載:
http://www.badongo.com/cn/file/18949652
報名方式:
請於12月15日前透過下列方式之一報名:
(1) email寄至csil@nccu.edu.tw(陳純一教授)
(2)傳真至 (02)2939-0173(楊文琪助教)或 (02)2938-8218(陳純一教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4.14
※ 編輯: jolixavier 來自: 140.119.144.14 (12/10 10:04)
→ kcage:看到"總統致詞",頓時讓我抖了一下...... 12/10 20:00
→ CasanovaLin:馬冏等下又說臨時有事不來,改致贈花籃云云zz 12/11 12:27
推 womanpower:我被陳老師叫去湊人頭... 12/12 23:29